「賴清德大將」涉關說違建案被起訴 60萬交保

前新北市副議長陳文治(右三)是副總統賴清德的手下大將,他今日卻因涉嫌替友人關說違建案,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等罪起訴,檢方起訴後移審新北地院,法官裁定60萬元交保。(徐瀾攝)

前新北市副議長陳文治是副總統賴清德的手下大將,他今日卻因涉嫌替友人關說違建案,讓拆除大隊同意違建以「保麗龍空心磚」封閉結案,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等罪起訴,檢方起訴後移審新北地院,陳文治庭訊時坦承是他決定要用保麗龍空心磚的,但沒有要求拆除大隊以此結案,更無人表示意見,法官最終裁定60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陳文治2021年間涉嫌替劉姓女友人的違建關說,拆除大隊大隊長李冠德、陳姓科長、藍姓承辦人明知該違建夾層須立即拆除,若須封閉仍須使用永久性材質,但仍包庇對方使用保麗龍磚當作夾層結案,使劉女和其公司獲得179萬餘元的違建不法利益,劉女甚至以3420萬轉手違建,因此起訴陳文治、李冠德、陳男和藍男。

全案移審新北地院,陳男和藍男都認罪,兩人都強調,自己當下認爲保麗龍材質不符規定,期間也有與李冠德討論材質問題,結案也有附上照片回報,但李冠德卻認爲保麗龍磚是建築材料,陳男也稱,處理該案期間也頻被追問什麼時候結案,李男稱要把處置回報給議員。

不過,李男和陳文治都否認犯行,李男表示,同仁都沒有違背法令,他曾到現場看過一次,當時認爲可以用白磚等材質來封閉夾層,他是被檢警約談後才知道使用的是保麗龍磚,保麗龍磚有質量好、耐久和耐震等特性,可用於室內空間,但過往沒有使用過保麗龍磚作爲夾層。

陳文治也否認犯行,並稱他是自己決定要用保麗龍磚的,因爲上網搜尋發現裝潢可以使用類似材質,當時也沒有與拆除大隊討論,他認爲即便不合規定,直接拆掉也行。

李男和陳文治辯護人也主張,本案最大爭議是保麗龍磚是否可作爲夾層使用,依新北市拆除大隊違建會報決議,規定是使用永久性材料(磚、混凝土等)封閉樓板,但檢方並未函送任何鑑定單位,確認保麗龍磚是否符合市府規定,或曾在實務使用,尚待釐清,另外,李男、陳文治都無收受不法對價利益,若實施羈押可能不符比例原則。

法官最終認爲,4人均無羈押必要,因此裁定陳文治、李冠德、陳男和藍男,分別以60萬、20萬、10萬和8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