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學對27名超年限研究生擬退學處理,最長已在校13年

又有一家國內知名高校對超出最長學習年限研究生作出嚴肅處理

暨南大學學院/知識產權學院今年6月30日在官網公佈了一份《關於對超出最長學習年限碩士研究生進行退學處理的公示》。公示表示:根據《暨南大學學生管理暫行規定》(暨教[2017]44號)第二十四條和《暨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暨研[2021]20號)等文件規定,碩士研究生在校最長學習年限爲五年,學生可在此期間內分階段完成學業。

公示介紹:爲進一步加強研究生培養教育規範管理,根據學校學籍管理規定,學院已向超出最長學習年限研究生髮送《暨南大學研究生退學告知書》,以下學生在規定期限內反饋放棄修讀或無反饋,現擬對以下學生進行退學處理並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6月30日至7月13日。

公示信息還表示:學生本人若對處理決定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學院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逾期未提出異議的,不再受理。公示期滿後,學院將按照規定上報學校作出正式處理決定。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此番暨南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公佈的擬退學處理研究生共有27人,大部分來自2008級和2009級,最長入學時間已有13年。

根據《暨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研究生已達到培養方案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時間),仍未完成學業的,由導師和所在院系(所、中心)提出報告,經研究生院審覈批准後予以退學。

該規定第三十一條還提到:研究生因病連續請假或因休學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學習任務的,經主管校長批准,可相應延長學習年限。研究生延長學習期間不算學制,不發獎助金,並不再追加業務費住宿費自理。延長學習期限後,仍不能完成學習任務的,視具體情況按結業或肄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