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警涉黑吃黑 多數證據遭刪

基隆今年2月爆出4名員警假藉辦案A走120萬元贓款,甚至涉入3起毒品黑吃黑案件,基隆地方法院審判長劉桂金表示,全案警方未能及時保存證據、報請檢方偵查,具違反偵查程序情形。(陳彩玲攝)

基隆今年2月爆出4名員警張晉維、黃民欣、周聖倫及蘇昱端,假藉辦案A走120萬元贓款,甚至涉入3起毒品黑吃黑案件,張判最重5年6月、蘇則無罪。審判長劉桂金表示,審理案件發現警界有績效至上的文化,重成果輕流程,缺乏督考機制,恐怕還有很多犯罪黑數。

判決指出,張晉維因績效壓力,找來友人餘孟修共同謀議毒品、金融黑吃黑,更將同事黃民欣、學弟周聖倫、蘇昱端拉入,前後分別A走75公克K他命、115公克K他命及250公克大麻。

基隆地院30日上午一審宣判,法官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張晉維5年6月、褫奪公權2年;黃民欣3年、褫奪公權2年;周聖倫2年6月、褫奪公權1年;蘇昱端無罪。

法院審理時,張、周皆主張自首,劉桂金指出,全案最大爭點在於自首,因嚴重影響減刑利益,但警方第一時間偵辦時,並未查扣4名員警手機,導致許多資訊被刪除,且大部分無法鑑識還原。另外,周、蘇製作自首筆錄時,未即時陳請檢察官指揮偵查,具違反偵查程序情形,導致爭點陷入不明。

法院爲查明真相,重新大動作調查,傳喚44名員警,劉桂金說,許多證人的證詞相互矛盾、反覆,耗費大量司法資源釐清事實,經4次開庭,認定張、周、黃犯罪後自首並供出共犯等,依規定得減刑甚至免刑;另蘇員因客觀上難認有行爲分擔,且據檢方證據尚難證明有犯意聯絡,諭知無罪。

劉桂金指出,審理期間發現本案被告因績效問題黑吃黑,並得知警界「績效至上」,重成果輕流程缺乏督考機制,她相信還有很多犯罪黑數,盼基層不要再犯,長官也該重新檢討績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