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父債490萬還638萬 「利息都不夠」

劉姓女教師18年爲父親償還638萬餘元債務,卻被放款的嘉義市第三信用合作社聲稱扣款只是付利息,未還本金,近日嘉義地方法院判決確認信用合作社與劉女490萬元債權不存在。(本報資料照片)

劉姓女老師繼承父親生前490萬多元貸款債務,18年來已扣繳給付638萬餘元,但放款的嘉義市第三信用合作社卻聲稱扣款不夠付利息,也還沒償還本金,劉女因此提出確認債權不存在訴訟,嘉義地院日前判劉女勝訴,嘉義三信昨表示尊重判決結果,不會再上訴。

劉女1985年北上念大學,畢業後定居臺北並於某國小任教,不知父親財務狀況。劉父2002年10月去世,劉女繼承父親37萬多元遺產,卻在2005年4月間收到嘉義三信持債權憑證上門,告知劉父借貸800萬元,還留有490萬元債務,除扣押劉女20多萬元存款,還自2005年5月起每月扣劉女1/3薪水,至今年2月,18年來已扣繳638萬餘元。

劉女認爲已盡力清償,嘉義三信卻持續執行,甚至稱本金均未受償,無疑等同重利,遂向嘉義地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並主張父親過世3年,嘉義三信才聲請強制執行扣薪,因早已超過拋棄繼承期限,讓她無從拋棄繼承;且清償已超過遺產總額,債權已不存在,嘉義三信仍不斷扣薪,已違反誠信原則、有權利濫用之虞。

嘉義三信稱,按年息9%計息加上違約金,每月利息爲3萬2000多元,劉女每月僅扣1萬9000多元至2萬7000多元不等薪資,仍不足清償利息,主張並沒有償還本金。

法官認爲,劉父留下37萬多元遺產,即使都由劉女繼承,依民法繼承編施行法規定,至多僅就37萬多元範圍內負清償責任,且劉女已給付銀行638萬多元,遠超過遺產總額,判準劉女490萬餘元債權不存在請求。嘉義三信昨表示,不會再上訴討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