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失而復得 報案母女大讚警用心
警方在附近1公里的地方,順利幫葉姓母女找回愛車,讓失主鬆了一口氣,大讚員警的高效率。(警方提供/陳世宗臺中傳真)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警員鄭依婷、王家強,日前上午執行巡邏勤務,接獲50歲的葉姓婦人報案,稱原本停在住家騎樓的機車不見蹤影,懷疑遭竊;經員警調閱監視器並再三確認可能停車的地點,擴大搜尋範圍,不到20分鐘,在附近1公里的地方順利幫葉姓母女找回愛車,讓失主鬆了一口氣,大讚員警的高效率。
警方指出,員警接獲葉姓婦人報案,稱其機車在女兒騎回來後,一直停在南屯區文昌街自家騎樓,當日想說要發動一下機車卻一直找不到,打電話給上班的女兒,又信誓旦旦說是停在該處,無奈之下只好求助警方。
員警先利用警政系統調閱相關紀錄,發現這臺機車已經超過半個月沒有相關資料,後來又請其女兒回想最後騎車的地點;在員警的抽絲剝繭耐心尋找下,順利在距離1公里遠的益文二街快炒店附近找回失車。
警方表示,原來是當天她女兒騎去和朋友聚餐,餐後就直接搭車回家,也忘記機車停在店外,讓葉姓母女自嘲搞了一個大烏龍,也十分感謝南屯所員警們的大力協助。
南屯所長江鬆泳表示,民衆遺失重要物品往往十分慌張,警方除了依規定受理外,也會本於爲民服務的精神盡力幫忙尋找。並提醒民衆,重要財物要多加留意,以免因一時疏忽而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