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吸金!調查官投資兼業務 虧1200萬還拉親友下水賺佣金

im.B吸金!調查官投資兼業務 虧1200萬還拉親友下水賺佣金。(中時資料庫)

檢調偵辦im.B詐騙案件,傳出曹姓調查官也有投資被騙1200萬,但以保證不立案偵辦,先拿回利息,涉嫌瀆職。臺北地檢署因查無曹員犯罪,今依法簽結,但查出他曾介紹父親及妻子投資im.B賺2萬元佣金,涉嫌違法兼職,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另移請調查局進行行政懲處。

im.B案傳出調查局曹姓調查官投資被騙1200萬,但卻以保證不立案偵辦,先拿回利息,調查局指派督察處調查,發現曹確有投資,先後匯出1200萬餘元,獲得100萬利息,但利息是該集團未東窗事發,仍在營運時,與其他投資人一般陸續收取,並非於事發前一次出金,其本金均未領回。

北檢接獲民衆告發後展開偵辦,發現曹姓調查官以自有資金投資im.B平臺約1200餘萬元,但並無施壓平臺人員情事,今年4月24日收受最後一筆8萬餘元利息時,當時尚未獲悉im.B平臺發生問題,是查無以職務身分要求支付本金或利息,換取調查局不立案情事,因查無犯罪,予以簽結。

但北檢查出,曹姓調查官除自行投資外,亦曾向父親及妻子推廣投資im.B平臺不動產債權,從中分得1%之佣金約2萬餘元,但檢方認爲,他因僅對其父親、配偶招攬,與銀行法第29條之1「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構成要件不符,亦違反銀行法罪責。

不過,北檢認爲曹員身爲公務員,卻兼職收取業務佣金,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情事,屬行政懲處範疇,移請調查局依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