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後續攤狂歡…伴郎爬上牀性侵新娘 判入獄7年、鞭刑6下

新加坡發生伴郎性侵新娘的離譜案件,伴郎初時否認非禮,後來改口承認「只摸上面,沒動下面」,最終被判非禮及性侵罪,入獄7年及鞭刑6下。示意圖/ingimage

新加坡發生伴郎性侵新娘的離譜案件。1對新人和兄弟姐妹婚宴過後到酒店房間狂歡慶祝,其間新娘感到疲倦入房休息,其他人繼續消遣,隨後醉到直接在客廳睡着,新娘隔日清晨突然感覺有人摸其胸部,甚至被對方指侵。新娘原本以爲是新郎,竟發現另有其人,嚇到向新郎求助,之後見到伴郎離開新人房間,伴郎初時否認非禮,後來改口承認「只摸上面,沒動下面」,最終新娘報警處理。被告辯稱自己患有睡眠障礙和夢遊症,案發時以爲觸摸自己妻子,但最終被判非禮及性侵罪,入獄7年及鞭刑6下。被告提出上訴,最近遭法官駁回。

2016年10月,新加坡一對新人舉辦婚宴,當中新郎好友負責伴郎重任,婚宴過後,兄弟姐妹前往新人酒店房間續攤。新娘因感到疲累,先行進入睡房休息,新郎和其他人在客廳繼續狂歡,後來便醉倒入睡。

翌日清晨約6時,新娘突然感覺到有人觸摸其胸部,對方更指插其私處。她原本以爲是新郎,轉身一看發現並非丈夫,但一時之間難以辨認身份,嚇到她急問「你是誰?」繼而逃出房間。她向新郎求助,兩人隨即見到伴郎從新人房間走出來,於是展開質間,伴郎起初否認非禮新娘,但隨後承認「只摸上面,沒動下面」,新娘事後前往警局報案。

案件提堂後,被告否認2項非禮和性侵的罪名,在庭上稱自己患有睡眠障礙和夢遊症等問題,案發時以爲觸摸自己妻子。他又稱不記得自己爬過上牀,直到新娘呻吟,他才意識到不是妻子的聲音,自己摸錯人,但控方傳召心理醫生擔任專家證人,認爲被告當時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事。

法官經審理後,認爲被告無緣無故觸摸新娘胸部,但沒有撫摸私處,行爲更像被抓到的現行犯想盡辦法脫罪,判處被告有罪,入獄7年及鞭刑6下。

今年44歲的被告近日不服上訴,代表律師表示,警員提供給控方專家證人的證物不完整,可能影響到法官裁決,警員提供新娘和被告的口供時,只給了不利於被告的部份。不過控方逐一反駁,指出法官主要以被告和受害人在庭上的證詞來判案,相關口供都是完整,法官最終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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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