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33年驚覺愛妻變心了 人夫綠到出汁!怒告小王討100萬
婚後33年愛妻竟然出軌,人夫怒告小王討賠償1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均化名)在1990年結婚,不料,2023年阿國卻發現,小萱與男子阿華(化名)的曖昧對話,小萱:「人生短暫珍惜當下,不要讓自己留下任何遺憾」、阿華:「我已經滿足人生了…現在有你所以已經滿足人生了…我珍惜你的愛…愛你」。最終導致離婚,阿國憤而提告阿華求償100萬。
法院審理,阿國指控,阿華在LINE稱呼小萱「老婆」,還有用其他親暱用語,還多次在小萱的工廠、住家及汽車旅館等地,每月平均至少發生4至5次性關係,交往期間還長達1年多。
阿華則辯稱,事發後,他已不只一次向阿國認錯道歉,並努力尋求原諒,但因爲和解方式有所歧見,纔會導致無法達成和解,他絕非毫無悔意及賠償誠意。此外,他每月仰賴3萬多元的退休金過活,偶爾兼差賣竹子,每月收入不超過2萬元,還曾罹患多種疾病,生活實屬艱辛,賠償100萬元實在過高。
法官檢視阿華與小萱的合照,阿華坦露上身與小萱臉頰相貼,或右臉側睡在小小萱的左肩上,勘認2人確有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而有侵害阿國配偶權之行爲,當屬明確。
法官審酌,阿國與小萱結婚逾30年,卻因阿華所爲導致最後離婚,2人發生婚外情時間約1年7個月,期間互稱老公、老婆,每月平均發生至少4至5次性關係,阿華的侵權行爲是出於故意,足認造成阿國精神痛苦非輕。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賠償應以28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