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婚轉身嫁別人!她連生2兒回頭糾纏前男友 狂撈533萬喊:謝謝你默默照顧我
▲女子悔婚還不告而別,事後現身卻不斷借錢,男子傻傻給了533萬後才發現對方早已結婚生子。(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陳姓男子與小乃(化名)訂婚,但對方卻無故悔婚,還不告而別。事隔半年,小乃現身主動與陳男聯繫,謊稱要到澳洲留學,欠缺學費跟生活費,希望陳男能支援,前後拿了對方533萬餘元。然而,陳男事後卻發現小乃早已嫁作人妻,且從頭到尾都在說謊,氣得提出返還借款訴訟,法院最後也判小乃需給付60萬元,陳男事後再提上訴,高等法院則判小乃應再給付35萬5千元。
根據判決,陳男提告主張,他2008年6月與小乃訂婚後,小乃卻突然悔婚,還不告而別,等到半年後主動現身時,又向他借款共48萬餘元,隨後又謊稱要到澳洲讀書,需要學費及生活費,陳男因此再給對方394萬餘元。
直到2012年11月,陳男發現小乃早已結婚,還生了2個孩子,他氣得找對方質然而,小乃卻打悲情牌,向他哭訴,「丈夫苛刻以對,棄子女不顧,婚姻生活慘淡」,事後還稱要跟妹妹一起買房子,做爲離婚後的保障,又再度向他借房屋頭期款,前後共借了533萬餘元。
陳男事後驚覺有異,因此向法院提出返還借款訴訟。小乃抗辯,表示,2人解除婚約後仍持續交往,而陳男所提的款項皆是陳男爲照料她生活而贈與,2人並沒有借貸關係。
小乃還提到,她跟前夫交往後不慎懷孕,之後又陸續生子,但因爲不知道該如何向陳男解釋,才謊稱要到澳洲留學,但她實際並沒有要詐騙的意思。另外,陳男在得知她已婚後,也沒有不高興,還對她的子女相當關愛,更持續給她生活費等,何來詐騙之說。
至於小乃買房頭期款部分,她認爲那是陳男的贈與,且陳男一直到事隔3年後才提出民事訴訟,已經超過時效,因此她可以拒絕還錢。
法院審理時,調閱2人對話紀錄,發現陳男曾說,「青仔,黑豬要告訴妳,現在我有女朋友關係,可能會論及婚嫁,要對她負責及不要造成彼此困擾,所以黑豬不能再和妳聯絡及提供金錢幫助了!」,而小乃則迴應,「嗚〜你真的要結婚嚕,那下月初就給我最後一次就好,因爲我每月還有房貸壓力很大,不過我想等兩年後賣掉希望會漲!恭喜你耶〜我知道你一直默默在照顧我但是你也該有新的生活了!」等。
法官認爲,陳男早就知道小乃已婚生子,也騙他要出國留學,卻還是提供金錢給小乃,且一直到3年後才提告已逾時效,因此小乃可以拒絕賠償。不過,小乃騙稱要跟妹妹一起買房,還不斷催促陳男給錢,但事後卻根本沒有買房子,這並不符合善良風俗,應該賠償,因此判定她須賠償陳男95萬5千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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