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海度假村環現差卡20年 今遭環評大會二度退回
臺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環現差案今天經環評大會約15分鐘決議再度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林良齊攝)
臺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在2000年3月通過環評,因超過3年未動工因此要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後才能動工,但首次環現差審了13年,最後在2018年退回觀光局,未料2020年再進行第二次環現差審查,今天經環評大會約15分鐘決議再度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開發單位表示,會評估縮減量體的可能性,將再送目的主管機關送提主管機關審查。
觀光局透過書面意見指出,本案興辦事業計劃至今已逾20年,市場現況變化極大,且業者資金需求及籌措方式已無法依原計辦理,觀光局在今年1月25日請開發單位依「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第15-1條規定,從通知1年內重新提出申請變更興辦事業計劃,屆期未提出申請變更,原興辦事業計劃覈定就會失期效力。
環保人士蔡中嶽說,黃金海度假村案子已經審查10多年,2018年時曾經退回觀光局,但還是可以再送回來審查,呼籲應要修正環評法規,並針對老舊環評要有退場機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要把爛攤子都丟到環保署來。
環保署綜計處處長劉宗勇說,2019年後的環評案皆提及10年不開發環評就做廢,而先前已公告則無法溯及既往,但目前50多件未開發的環評案申請廢止,若觀光局有另外法規可以運用的話,則可以搭配相關的程序來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