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駁垃圾山說法 掩埋場可分攤垃圾處理量能

針對近期外界關注垃圾堆置議題,環境部今天表示,全臺24座焚化廠整改期間焚化量能暫時縮減,但營運中107座掩埋場仍可分擔,可妥善處理垃圾,並非外界所稱垃圾山。

環境部針對近期外界關注垃圾堆置議題,發佈新聞提出說明與反駁。

環境部說明,90年代全臺24座焚化廠陸續興建完成,負責處理垃圾及熱能回收(發電),近年多數已屆滿20年服役期,因此環境部從民國106年起開始補助經費,協助地方辦理焚化廠整改更新,以提升運作效能。

24座焚化廠整改期間,環境部強調,焚化量能會暫時縮減,但全臺營運中107座掩埋場仍可分擔垃圾處理重任,公有掩埋場都設有不透水布及污水收集設施等污染防治措施,可妥善處理垃圾,並非外界所稱的垃圾山。

關於整改期間的工作推動,環境部說,自106年起,中央已投入新臺幣13億元,補助地方進行掩埋場整理整頓,但焚化廠整改期將陸續分批進行到民國120年,期間掩埋場可分擔垃圾處理。

而且環境部未來仍會持續補助地方政府進行掩埋場整理整頓工作,至117年,預計再投入12億元,協助地方將暫置垃圾做好覆土掩埋、打包,並督導地方加強環境衛生及防災管理。

環境部並說,計有5座新廠陸續增設,預計116年將有29座焚化廠,每年可處理700萬公噸垃圾,屆時全臺每天產出的垃圾可全數焚化處理;以及焚化餘裕量也可透過掩埋場活化方式,將已掩埋的垃圾轉廢爲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