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身體不適硬要嘿咻 家用批准纔可動用!人妻決定休夫

懷孕身體不適硬要嘿咻,家用批准纔可動用,人妻決定休夫,法官判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婚後育有1名女兒,小萱指控,她懷孕時身體不適,因此不想有性行爲,但阿國卻堅持勉強,在日復一日強迫下,讓她身心靈折磨與痛苦。阿國更求家用需他批准後纔可動用,還多次在她洗澡時擅自闖入浴室,多次向婆婆反應,阿國竟置之不理,最終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雙方婚後就大小爭吵不斷,阿國還命令她,養育女兒的所有開支,還有必要的花費,都需逐筆記載在收支簿上,給阿國過目並簽字覈准後,纔會把養育女的必要費用撥款給她,如果有剩餘,還必須上繳存入女兒的帳戶,她全職照顧小孩,個人開銷卻不得請款。

小萱指稱,阿國完全不尊重她的隱私,多次闖進她正在洗澡中的浴室上廁所,她不滿隱私被侵犯,多次向婆婆反映後,但是阿國仍然置之不理。雙方婚姻裂痕不斷積累,婚後3年的一次爭吵後,公婆出面要她把住家大門鑰匙歸還,因爲不希望她再進家門,雙方分居至今形同陌路,傳LINE也都是已讀不回。

阿國辯稱,小萱嚴重冤枉他與父母,當時小萱離家在外工作,白天將女兒送去給保母,小萱下班時纔將女兒接回,並由她與公婆共同照顧,晚上10點才送回小萱那邊睡覺,週末則是雙方隔週輪流照顧。

他一再充分展現誠意,每逢紀念日、節日都有所表示,一開始送花、送巧克力、邀請共同用餐、甚至連鈔票蛋糕都送了,但小萱表示不喜歡後,他就改給5000元不等的紅包。他也善盡照顧女兒之責,但小萱卻未回心轉意,讓他甚感無奈。

直到去(2023)年初,小萱因過年接送女兒遲延的問題,竟到家裡大聲咆哮,周遭鄰居都看在眼裡並議論紛紛,他的父親怕影響到鄰居,因而請小萱將鑰匙歸還,改與小萱約在社區大廳接送女兒,卻被誤解成是不讓她進家門。

法官審酌,雙方婚後諸多不合,不到1年就無法相處,分居迄今已近2年,婚姻中夫妻彼此扶持之特質已蕩然無存,且經長期分離已無情感,欠缺情愛交流,僅存夫妻之名無夫妻之實。

法官考量,雙方婚姻已生破綻,並且無回覆的希望,有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並且雙方均可歸責。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離婚於法有據,應予准許。而未成年女兒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雙方共同任之,並由阿國擔任主要照顧者。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