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女總介入婚姻 女董公告:野狗與女總不得進入

服飾公司林姓女董事長,懷疑集團林姓女經理老公有不正常關係,在公司大樓電梯張貼野狗林女士不得進入」,臺中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將她起訴。(陳淑芬攝)

60歲服飾公司林姓女董事長,因懷疑集團製衣公司負責人陳姓老公與下屬林姓女總經理有不正常關係,2019年9月間在公司大樓電梯內張貼「野狗及林女士不得進入本棟大樓」,林女總憤而提告,林女董則辯稱,因廠商會帶貓、狗跑進來。臺中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將她起訴。

某集團旗下有3家公司,服飾等2家公司的負責人是林姓女董事長,另1家制衣公司則是她的陳姓老公擔任負責人。

起訴書指出,60歲的林女董與老公發生集團經營權糾紛,林女董先否認林女爲製衣公司總經理及臺灣採購助理身分,並在2019年9月30日以服飾公司董事長名義發佈公告,張貼在公司大樓電梯。

公告指出,管制範圍包括在服飾公司等大樓,爲避免公司機密外泄予公司外的林女,特禁止林女進出大樓,公司職員不經董事長許可,不得私下擅自帶她進入,違者依法追訴侵入住宅、毀損及妨害秘密等罪刑事責任。公告並強調,「野狗及林女士自公告日起,不得進入本棟大樓室內」等文字

林女董在警檢偵訊時,坦承要求張貼公告,但辯稱是因有廠商會帶貓、狗跑進來。她在偵訊時供稱,因懷疑老公與林女有不正常關係,就禁止2人進入服飾公司。

檢方認定,林女董因不滿林女疑介入她的婚姻而張貼公告,張貼在公司內電梯,不特定人均得以共見共聞,而依公然侮辱罪將林女董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