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補教名師講義竟是抄來的! 鑑定報告認證9成相似遭起訴

高雄36歲賴姓化學補教名師2013年涉嫌抄襲盧姓補教名師的教材拿來教自己的學生,高雄地檢署鑑定出賴男的講義明顯抄襲,依違反著作權法將賴男起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36歲賴姓化學補教名師2013年涉嫌抄襲盧姓補教名師6本自編化學教材,重製成4本教材,拿來教自己的學生,遭盧男發現提告。賴男辯稱「以爲大家都是從網路上抓題目來做講義」,否認侵害著作權。但鑑定報告認定盧男的著作具原創性,賴男多數講義內容抄襲度高達9成,高雄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將賴男起訴。

賴男在鳳山、小港兩家補習班任教,2013年在網路上購買盧男6本教材後,重製編印成「高一化學第一次段考」、「高一化學第二次段考」、「高一化學第三次段考」、「國三升高一招生專用講義先修課程」等4本教材。

賴師把改編後的教材交給不知情的補習班陳姓、魏姓負責人,印成學生上課教材,事後遭盧男發現提告。

賴男到案後坦承自己未經盧男同意就節錄他的講義內容,但他強調只有抄襲「考題」,以爲大家都是從網路上抓題目來做成自己的講義。賴男的律師也辯護,坊間流通的參考書或網路資訊都可以找到和盧男用語雷同的資料,還指盧男也大量引用其他教師的教材。

檢方後來委託「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智慧資產研究院區」鑑定,發現賴男編寫的4本教材中,百餘項「概念分析、選擇題」的文字部分,與魯男編寫的內容相似度高達9成,甚至完全相同。

檢方表示,出版社編輯題庫、題組、試題的目的是幫使用者迅速掌握考試範圍和答題技巧,題目的設計、編排相當重要,若內容具有創作成分,達到「最小創作高度」,就是著作權法保障的對象。賴男講義的題組題目選擇、順序、詳解內容均與魯男教材完全相同或高度相同,顯然已侵害到魯男的著作權,偵結後將賴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