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體校園霸凌餘波盪漾 議員質疑校方管理不當
議員周駿宥質詢,體中霸凌事件層出不窮,質疑校方內部管理失當。(王志偉攝)
花蓮縣立體育高中去年發生校園霸凌,學校調查後將加害者記2小過處分、受害者則已轉校,事件似乎告一段落,不過議員周駿宥今天質詢,體中霸凌事件層出不窮,質疑本案校方處分未校規記1大過處分,且獎學金未依規定發給非花蓮籍學生,教育處迴應將瞭解,校方則說會檢討。
無黨籍花蓮縣議員周駿宥今天總質詢提到花蓮縣立體育高中管理問題,他指出,去年花體學生間霸凌案件,被害學生選擇轉校,加害學生被記2小過,仍在就學。但霸凌案卻衍生出加害者家屬指控教官、導師不當管教,雖未成立,但教官被迫提前退休、導師遭調職,質疑根本都是秋後算帳,校園的管理出了什麼問題!
周駿宥直指,花體常有霸凌案件,依照校園規範霸凌案件要記大過,但因校方考量記大過會影響學生獎學金領取資格,最後都只給小過,質疑「校方的憐憫,造成學生行爲超過」,也間接導致霸凌事件層出不窮。
他還提到,依據「花蓮體中就讀獎學金標準表」,籃球、棒球、輕艇隊設籍花蓮縣且符合規定,可領取每月2000元生活津貼,卻有發放給外縣市學生的情形,花體內部管理問題一籮筐。
花蓮體中校長古基煌受訪表示,霸凌案件經獎懲委員會調查,確實有不當行爲,校規並沒有規定霸凌就一定是大過,案件經委員討論,審酌案件發展及學生未來發展,共同做出懲處決定;至於當事教官退休與導師調職的人事異動,單純是整體教學考量,絕非秋後算帳。
古基煌說,因體中學生人數無法全部來自縣內,經校內獎學金委員會討論後放寬發放,曾修改規則後呈報縣府,但被退回,還在修正中,但外界有疑慮願檢討。
縣府教育處長翁書敏表示,校規、學生獎懲作業要點都經過校務會議討論跟修正,針對議員提到不恰當的部分,會與校方討論,並檢視獎學金審查機制、作業規範,讓校規更符合實際,發放獎學金符合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