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出包案 NCC評鑑惹關注

陳耀祥表示,就NCC目前調查資料,他個人認爲,華視的行爲可能涉及違反《廣播電視法》21條第3款妨礙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但NCC針對華視案是否做出違規懲處?最快3~6個月出爐,應立委要求將加速調查進度。NCC將於8月針對華視五個頻道進行評鑑,華視出包案列爲評鑑重點。華視9年執照是在2025年6月到期,8月NCC進行定期評鑑。

另外,華視28日召開臨時董事會,在擔任華視董事的宏碁創辦人施振榮的提名下,由鄭自隆擔任華視董事長。

華視新聞52臺接連出錯,包括兩度跑馬燈播出「中共飛彈射擊新北」、「巴士海峽發現石油」等錯誤資訊,以及將行政院長蘇貞昌的頭銜誤植爲總統。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8日邀請陳耀祥就「新聞臺出現假訊息裁罰處理標準及如何要求新聞臺落實執行預算法第62條之1條文(1450條款)」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

針對立委提問,陳耀祥表示,NCC目前還在調查階段尚未做出最後認定,必須先釐清華視接二連三出包,究竟是錯誤訊息還是假訊息,以及是否爲人爲過失導致跑馬燈刊出錯誤訊息,初步看起來應該是內控機制出問題、人爲疏失,接下來將由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討論調查,再由NCC委員會開會做出決議,初部看起來應該構成電視節目內容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依照相關規定可處以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陳耀祥強調,華視出包案是否涉及違反國安法?法務部已經報請檢察官調查,非NCC行政罰問題。

NCC將於8月針對華視五個頻道進行評鑑,華視出包案列爲評鑑重點。華視九年執照是在2025年6月到期。

相較NCC對於中天新聞臺以「內控與自律機制失靈」等爲理由,撤銷中天電視52臺執照,碰到華視內控機制出現大問題,初步認爲應只違反相關規定擬祭出裁罰,昨天引發立委不滿、舉布條抗議,並要求華視撤照、陳耀祥下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