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資方避重就輕 全金聯和工會提6大點反駁

花旗董座莫兆鴻領銜的花旗資方昨日大動作澄清勞資爭議,但工會卻認爲資方避重就輕,要求再出面說明。(圖/報系資料照)

花旗董座莫兆鴻領銜的花旗資方雖然從昨日傍晚到夜間大動作的出面對媒體說明,併發出書面記錄文稿,但全金聯工會與花旗工會認爲在昨日的發言中,資方仍避重就輕未說實話,因此今日再度提出公開聲明駁斥資方,以六大主張反駁資方,全文如下:

壹、限制員工工作權部分

1.深表遺憾花旗未正面迴應限制招募花旗員工時間「是否長達三年」;特別是交易定案後,未得標的金融機構仍受長達三年不招募花旗員工條款的限制,明顯妨礙員工就業權!

2.花旗表示「未曾限制員工轉職」,但沒說的是,花旗是「限制15家銀行不得招募錄用花旗員工」,導致員工求職碰壁,工會認爲花旗應爲此等妨礙員工就業權的惡劣行徑做出補償!

3.花旗所謂近日已向潛在買家澄清未接觸機密文件者,該條款並不適用,亦即自簽約日起至目前,均使潛在買家對該條款留有疑慮,藉以達成限制員工流動之影響,確實已對員工造成傷害;況且如第一階段買家不會接觸機密資訊,花旗何以要求高達10餘家金融機構都必須簽署不得招募花旗員工的條款,花旗說法明顯是事後卸責!

4.期待金管會應秉公查明花旗實際文件條款是否對員工不公!

貳、交易獎金部分

1.花旗宣稱已經召開多場說明會與員工溝通,但始終以需要與新東家洽商,從未鬆口有資遣費或退休金;甚至在給員工「交易案件獎金」文件中也明白記載,要收到獎金就必須簽署對花旗「所有請求權之概括拋棄」。

2.從今年4月公開消金銷售案以來,花旗持續含糊其辭,員工一直未能獲得花旗說明權益究竟如何確保,故員工爲爭取勞動權權益,已經於一周前(10/16)成立工會。在全金聯、花旗工會、立委及主管機關不斷要求花旗說明後,昨日(10/26)終於獲得花旗首度明白表示未要求員工放棄可領得的退休金或資遣費。

3.從花旗昨日的說明,花旗因出售案而資遣員工時,只能獲得法定資遣費加交易案件獎金,也就是大約3個月,遠低於過往類似金融整並、轉讓的補償標準,這是資方口口聲聲說照顧員工權益?花旗工會成立至今不到兩個禮拜已經超過2500位員工申請入會,入會率超過7成,因此工會主張員工安置計劃應與花旗企業工會協商,不是花旗資方說了算。

4.根據花旗的迴應,所有受影響的員工都有交易案件獎金,花旗不應再要求員工必須簽署不能給負評、概括拋棄所有請求權的同意書或棄權同意書。

5.花旗工會希望花旗持續面對並回應工會各項訴求,雙方纔能在透明誠信基礎上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