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攸縣:因房企原因不能按時交房的 引導金融機構放寬房貸償還期限

財聯社12月21日電,攸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近日發佈《印發<關於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本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期限暫定1年。對經網籤購買住房因開發方原因不能按期交房的業主,根據購房業主意願,引導金融機構在政策允許範圍內相應放寬購房貸款償還期限。在縣城區內購買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簽訂網籤合同且繳納契稅的,由縣財政按其所繳納契稅額的50%對購房人予以補貼。在縣城區內購買商品房開發小區地下車位,簽訂合同且繳納契稅的,由縣財政按其所繳納契稅額的80%對購房人予以補貼。對在攸縣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2年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高級技師、全日制本科和職業院校全日制大專學歷獲得技師職業資格人才,首次在縣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簽訂網籤合同並繳納契稅的,不受單位、年齡、畢業時間的限制,一次性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的購房補貼。由用人單位申報和發放,縣財政保障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