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返臺、接觸感染者」一律居家隔離!亂跑最重罰15萬、3年刑期

記者李宜秦臺北報導

武漢肺炎延燒,昨日傳出有臺商隱匿病情舞廳消費,導致接觸者出現疑似染病症狀衛福部今(26)日宣佈,將提升防疫強度,只要從大陸湖北返國者,或曾與確診個案接觸過,一律都要「居家隔離」,不準出門,從大陸湖北以外地區返國者,則需被防疫人員訪視,外出須主動通報。若違反上述規定,最高可罰15萬元,並有刑責問題,若致傳染於人將面臨3年以下徒刑

▲衛福部長陳時中。(圖/記者洪巧藍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召開記者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由於目前疫情變化,甚至有臺商隱匿病情,也沒有自我防護就「趴趴走」,因此決定提高防疫強度。今日起只要從大陸湖北返國者,就需做居家隔離,從大陸湖北以外的地方返國,則須接受居家訪視。

陳時中表示,曾與確診個案接觸過的人,也需要做居家隔離,如要出門都必須向防疫人員通報,否則一律嚴懲。若違反居家隔離的規定者,則需強制隔離,同時可開罰1到15萬元,並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衛福部表示,目前公衛系統無法送餐,居家隔離者必須自行叫外送或託請家人送餐。

因應武漢肺炎,北京機場許多旅客戴上口罩。(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衛福部表示,居家隔離意思是到結束之前,都必須待在家中,不準出外上班課等,與自主健康管理強度不同,並會針對不同狀況有不同設定。衛福部解釋,若出現感染症狀,通報醫院後確定是陰性,就會進入自主健康管理,直到發病後14天結束。目前須居家隔離人數,近一兩天少於百人,前幾天的人則需清算,確定後就會要求隔離。

衛福部今也研議中國大陸人士來臺之相關限制,全面禁止中國大陸湖北省人士(含陸生)來臺。暫緩受理中國大陸湖北省以外陸籍人士之觀光旅遊社會交流專業交流、醫美健檢等申請,特殊情況則個案審查(防疫交流、人道就醫、專業交流之駐點服務),已發入臺許可證者則推遲來臺。如審查後獲准來臺者,須配合自主健康管理14天。

另外陸生暫緩入臺2周。自中國大陸入境商務交流人士須配合自主健康管理14天。自中國大陸湖北迴臺之陸籍配偶須限制居住,並配合居家隔離,由地方主管機關主動進行健康監測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