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一時的沙特阿美對榮盛石化收購,背後還有內幕交易窩案,內情還原

財聯社8月17日訊(記者 封其娟)轟動一時的沙特阿美對榮盛石化的收購,背後竟然牽出老鼠倉,怕是令人大跌眼鏡。

據中國證監會最新披露,針對4人內幕交易榮盛石化股票的調查已審理終結,該會最終決定沒收4人違法所得共計356.19萬元,且均處以3倍罰款,合計1120.95萬元。罰單顯示,4位當事人均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

由罰單可知,2022年,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以下簡稱:沙特阿美)沙特阿美開始與榮盛控股商談收購榮盛石化股份。當年8月25日,沙特阿美副總裁卡某尼與榮盛控股董事長簽訂《諒解備忘錄》,雙方同意就股份買賣事宜及原油採購事宜進行合理討論。這之後,榮盛控股副董事長項某炯、法務部總監陸某潔等人與沙特阿美併購團隊初步協商交易條款。

2023年1月4日,項某炯組建“沙特阿美股權協議”微信羣,羣成員包括榮盛石化董事會秘書全某英。而後榮盛控股與沙特阿美通過線上會議溝通付款流程,參會人員包括榮盛控股財務管理中心資金管理部門經理周某麗等。

同年3月27日,榮盛石化發佈《關於引入戰略投資者暨控股股東協議轉讓公司部分股份的權益變動提示性公告》,公告內容在公開前爲內幕信息。由此,該內幕信息敏感期爲2022年8月25日至2023年3月27日。

據罰單披露,受處罰內幕信息知情人分別爲時任榮盛能源副總全衛軍,杭州久勝基金執行總裁王仙鵬,以及榮盛控股財務管理中心資金管理部門經理周文麗、榮盛控股總裁辦副主任吳妙琴。

在內幕信息敏感期,知情人全衛軍通過岳母等共計3個賬戶,知情人王仙鵬通過本人、妻子、父母等8個賬戶,周文麗使用本人及丈夫的多個賬戶交易榮盛石化;另一內幕信息知情人吳妙琴使用其本人賬戶買入榮盛石化。

最終,證監會決定沒收全衛軍違法所得131.57萬元,並處以394.71萬元罰款;沒收王仙鵬違法所得162.08萬元,並處以486.24萬元罰款。另外,分別沒收周文麗、吳妙琴違法所得31.01萬元、31.53萬元,均處以120萬元罰款。

內幕交易形成過程

2022年,沙特阿美開始與榮盛控股商談收購榮盛石化股份。通過視頻會議,沙特阿美方向榮盛控股董事長李某榮提出收購榮盛石化部分股票的初步意向,並提議雙方就此簽訂備忘錄或框架性文件。

當年8月25日,卡某尼與李某榮又以視頻方式簽訂《諒解備忘錄》,雙方同意就股份買賣事宜及原油採購事宜進行合理討論。同年12月7日,榮盛控股副董事長項某炯、法務部總監陸某潔等人與沙特阿美併購團隊就交易條款初步協商。

2023年1月4日,項某炯組建“沙特阿美股權協議”微信羣,羣成員還包括陸某潔、榮盛控股財務總監陶某喬、榮盛石化董事會秘書全某英。此日,項某炯要求全某英諮詢落實信息披露及後續深交所及中國結算審批程序,要求陶某喬諮詢落實接收境外資金事宜。

緊接着,項某炯於1月24日、2月14日先後兩次前往新加坡與沙特阿美方會談,確定了原油、化學品及股份買賣等一攬子戰略合作方向及協議條款。2月28日,榮盛控股與沙特阿美通過線上會議溝通付款流程,參會人員有陸某潔、陶某喬、榮盛控股財務管理中心資金管理部門經理周文麗等。

很快,中介機構在3月3日與全某英等討論召開榮盛石化股東會及董事會的公告事項。3月23日,榮盛控股召開董事會、股東會,批准了關於榮盛控股與沙特阿美交易的一攬子協議。同日,榮盛石化以書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將於3月27日以通訊方式召開董事會審議相關事項。次日,卡某尼向李某榮、項某炯提議於3月27日在北京舉行戰略投資簽約儀式。

2023年3月27日下午,榮盛石化發佈《關於引入戰略投資者暨控股股東協議轉讓公司部分股份的權益變動提示性公告》中指出榮盛控股將其所持有的榮盛石化10.13萬股(10%加一股股份)以24.3元/股的價格轉讓給AramcoOverseasCompanyB.V.(沙特阿美是其唯一股東),系《證券法》規定的重大事件,在公開前爲內幕信息。該內幕信息不晚於2022年8月25日卡某尼與李某榮以視頻方式簽訂《諒解備忘錄》時形成,公開於2023年3月27日。

內幕交易涉案之全衛軍

榮盛石化董事會秘書全某英是項某炯2023年1月4日組建“沙特阿美股權協議”微信羣的羣成員之一。這意味着,全某英不晚於該日知曉內幕信息。

罰單指出,時任榮盛能源副總經理全衛軍是全某英的哥哥,兩人住在同一小區,見面接觸較多,彼此關係密切,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聯絡頻繁。

證監會認爲全衛軍相關交易行爲明顯異常,與內幕信息高度吻合,且無正當理由或正當信息來源,表現有三:一)全衛軍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榮盛石化,賬戶開立、資金變化、交易榮盛石化的時間與內幕信息變化、公開時間基本一致;二)岳母“朱某娟”財通證券信用賬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開立後僅交易榮盛石化一隻股票;三)全衛軍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買入意願強烈,交易量放大,與以往交易習慣明顯不同。

經查,全衛軍使用岳母“朱某娟”2個證券賬戶通過全衛軍手機號下單交易。相關銀證轉賬使用該操作,交易資金來源爲全衛軍及其母親。2023年3月22日、23日,“朱某娟”財通證券普通賬戶合計買入榮盛石化7.47萬股,買入金額87.41萬元。3月23日,該賬戶將所持榮盛石化全部劃轉至開立於3月22日的“朱某娟”財通證券信用賬戶。開戶後,“朱某娟”財通證券信用賬戶單向買入榮盛石化33.87萬股,買入金額413.37萬元。公告後,賣出榮盛石化41.34萬股,賣出金額624.47元。

另外,陸某剛承認將“陸某剛”國信證券賬戶出借給全衛軍,並使用全衛軍手機號下單交易,全衛軍承認賬戶資金來源於其本人,涉案交易由其本人下單交易。2023年3月2日、27日,該賬戶於合計買入榮盛石化4.46萬股,買入金額58.68萬元。公告後,賣出榮盛石化4.46萬股,賣出金額67.45元。

綜上,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全衛軍控制使用岳母等共計3個賬戶買入榮盛石化45.8萬股,買入金額559.47萬元,全部賣出金額691.91萬元,獲利131.57萬元。

內幕交易涉案之王仙鵬

據另一罰單,時任杭州久勝基金執行總裁王仙鵬與全某英自2015年起認識,經常吃飯、聊天,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多次通話聯絡。

經查,王仙鵬控制使用本人以及妻子胡某倩、父親王某田、姐姐王某寧、姐夫荀某、岳母唐某宜、堂弟王某剛等8個證券賬戶交易榮盛石化,下單設備爲王仙鵬手機和其辦公室的臺式電腦,這8個證券賬戶的資金來源及去向主要爲王仙鵬。

2023年3月24日,“荀某”天風證券賬戶、“唐某宜”浙商證券賬戶、“王某剛”天風證券賬戶分別買入榮盛石化6.51萬股、5.85萬股、5萬股,買入金額依次爲77.4萬元、69.38萬元、59.44萬元。

2023年3月27日,“王仙鵬”東吳證券普通賬戶、“王仙鵬”東吳證券信用賬戶、“胡某倩”國聯證券賬戶、“王某田”天風證券賬戶、“王某寧”天風證券賬戶分別買入榮盛石化4.52萬股、21.11萬股、6.09萬股、5.2萬股、6.21萬股,買入金額依次爲54.38萬元、254.63萬元、73.78萬元、62.5萬元、75.07萬元。

2023年3月30日,“王仙鵬”東吳證券普通賬戶、“王仙鵬”東吳證券信用賬戶、胡某倩國聯證券賬戶、“王某田”天風證券賬戶、“王某寧”天風證券賬戶、“荀某”天風證券賬戶、“唐某宜”浙商證券賬戶、“王某剛”天風證券賬戶賣出所持榮盛石化全部股份,買入金額依次爲66.53萬元、310.12萬元、89.83萬元、76.7萬元、91.12萬元、95.62萬元、86.52、73.4萬元。

綜上,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王仙鵬通過本人、妻子、父母等8個賬戶組累計買入榮盛石化60.49萬股,買入金額726.53萬元,全部賣出金額889.83萬元,獲利162.08萬元。

內幕交易涉案之總裁辦副主任吳妙琴

2022年12月2日,榮盛控股董事長李某榮通過微信給時任榮盛控股總裁辦副主任吳妙琴發送《1201阿美核心條款》並要求打印。該條款內容爲榮盛控股與沙特阿美的談判進展,涉及股權轉讓的數量、價格、相關協議等。吳妙琴屬於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不晚於2022年12月2日知曉內幕信息。

經查,吳妙琴使用本人海通證券賬戶,並通過本人手機號下單交易,賬戶中的資金來源爲家庭自有資金。吳妙琴2023年2月8日、3月6日先後買入榮盛石化15萬股、1600股,合計買入金額193.29萬元。期間,吳妙琴於2月13日賣出1600股,賣出金額20672元,公告後該賬戶未交易榮盛石化。截至這年9月7日,該賬戶交易榮盛石化對應期末餘股市值220.57萬元,賬面盈利31.52萬元。

內幕交易涉案之財務周文麗

2023年2月28日,榮盛控股與沙特阿美通過線上會議溝通付款流程,周文麗參會。時任榮盛控股財務管理中心資金管理部門經理周文麗屬於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不晚於2023年2月28日知曉內幕信息。

周文麗與倪某明是夫妻關係。周文麗使用“周文麗”華西證券普通賬戶、“周文麗”華西證券信用賬戶、“周文麗”國信證券賬戶、“倪某明”中信證券賬戶,並通過周文麗手機號碼下單,賬戶中的資金來源主要爲家庭自有資金。2023年3月23日至27日,周文麗買入榮盛石化10.71萬股,買入金額126.86萬元,公告後賣出10.71萬股,賣出金額158.08萬元,獲利31.01萬元。

證監會認爲,周文麗上述交易時間與內幕信息的變化公開時間基本一致。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周文麗交易榮盛石化金額明顯大於同期交易其他股票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