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博股份突發業績變臉涉嫌信披違規,投資者可索賠
2024年4月13日,鴻博股份(002229)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因設備銷售收入原入賬時間未得到審計機構認同,預計2023年淨利潤更正爲虧損5,000萬元至5,800萬元,2023年算力租賃和人工智能領域的大牛股鴻博股份在2024年1月11日公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盈利:2840 萬元至4260萬元,理由是本報告期公司實現扭虧爲盈、營業收入同比大幅增長。之後業績預告修正爲虧損扣非淨利潤爲虧損6,500萬元至7,500萬元,上下進出接近一億元,理由是會計師不認可2023年12月31日就合作項目已收到北京京能支付的首筆合同款49,984.10萬元計入2023年度的營收和利潤,因爲設備並沒有全部交付和安裝。依據鴻博股份子公司與北京京能簽訂的前述合同內容顯示,北京京能於本次協議簽署後的3個工作日內支付一期交易總金額的50%,即人民幣49,984.10萬元。北京京能收到發貨的書面通知後 3個工作日內支付一期交易總金額的30%,鴻博股份子公司有義務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期設備部署。
吳立駿律師表示,鴻博股份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就上述合作項目公司已收到北京京能支付的首筆合同款49,984.10 萬元,公司已交付了部分設備並取得階段性設備驗收確認單。這裡顯示出了兩個問題,一個是北京京能可能沒有按照合同約定3個工作日內支付50%款項從而導致履行出了問題。另外一個是鴻博股份子公司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全部貨物以及安裝。但無論如何,該重大合同的履行都已經出現了問題,在此情況下鴻博股份沒有及時披露過該合同的履行已經與合同簽署的約定不符的重大情況,依據法律規定該重大合同的任何履行中的重大變化需要公告,因爲該信息對上市公司的股價影響巨大,但遺憾的是,鴻博股份在此情況下,依然違反會計準則的要求,將沒有完全交付和安裝,風險並未全部轉移的情況下,仍舊在2023年度計入損益,這屬於明知不屬於預測,依法不能適用預測性安全港規則,應當賠償股民損失。前述業績預告修正後,市場表現兩個跌停。故凡是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間買入且2024年4月12日收盤時持有鴻博股份的投資者可搜索吳立駿律師團隊加入一起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