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男想吃狗肉 當街詢問「你家的狗可以讓我吃嗎?」

恆春出現一名男子當街詢,是否能將狗轉讓給他進補。(圖/達志影像示意圖,非當事狗。)

實習記者蔡家豪/採訪報導

屏東恆春一位曾姓女網友,2日帶着家中黑色米克斯犬外出散步時,在附近警察局前的7-11,被到一名年約50歲微禿頭白髮男子當街詢問,是否願意將狗狗讓給他,並多次提到吃「狗肉」的好處。遭到嚴重騷擾的她驚嚇不已,並將事發的經過PO在臉書公開社團《米克斯傳奇》,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曾姓網友說,事發當時正帶着2歲的小黑外出散步,遇到一名男子上前搭訕詢問,「你們家的狗不肥也不瘦剛剛好,吃了能禦寒」,甚至還詢問住處地址。這個舉動令曾姓網友非常不舒服,並當場表示不認同吃狗肉,「我不會把我的小黑交給你!」最後被對方糾纏了5分多鐘才逃離現場

曾姓網友將事情的經過分享到臉書公開社團《米克斯傳奇》,並在文中提到「臺灣老舊的飲食文化裡還有吃狗肉禦寒的觀念,請大家不要隨意將自己的愛犬“放養”」看過網友紛紛指責這名男子「我一定當場大飆」、「吃狗肉就是違法,沒什麼好說的」、「真的有人這麼誇張??」、「我媽上次帶狗菜市場買菜也被問出六百賣不賣…」、「叫他回家吃自己!」、「這位阿伯太誇張,可以考慮報警了」

《ETNEWS寵物雲》提醒各位,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等,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違法食用貓、狗肉等,也將罰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佈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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