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見到你vs.很高興認識你 一句話辨認出身分高低
作者: 潔西卡‧諾爾(Jessica Knoll)譯者:JC摘自:尖端出版《最幸運的女孩》
精選書摘.「妳終於來了。」路克跟我打招呼,整個人介於鬆一口氣和惱怒之間。準時對路克來說就是遲到,我很討厭他這種軍事化的準時要求,我總是會晚個幾分鐘,象徵一種反叛。我故意大動作拿出手機看時間。「我以爲你說八點?」「是啊。」路克的吻要不是消氣,就是和解。「妳很美。」「現在也不過八點四分。」「他們要等人到齊才能入座。」路克的手放在我裸露的腰背上,帶領我走進餐廳。這表示沒事了,對吧?這就是我們,彼此還是有火花吧?「老天,我最討厭那樣了。」我說道。路克露齒微笑。「我知道。」
我注意到有對夫妻站在領檯桌前,視線不是很清楚,看起來像是等待被介紹。客戶和他妻子,看那個身材和肌肉,應該是在春分健身俱樂部練出來的,一頭金髮往後梳得十分飄逸,應該是花了九十美金在沙龍吹整出來的。通常我會先看妻子,我喜歡先了解競爭對手。她的穿着是典型凱特風:白色牛仔褲、裸色楔形鞋和絲質無袖上衣。粉紅色的,我想她應該花了幾分鐘掙扎要選什麼顏色──膚色曬得夠深嗎、是不是該換上海軍藍絲質無袖上衣,海軍藍百搭──肩上背著白蘭地色Chloe,跟她的鞋子一模一樣色系,完全符合她開始出現皺紋的脖子所顯露出來的年齡。我判斷她至少比我大十歲,不禁鬆了口氣。等我到了三十歲,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惠妮。」她伸出一隻手,炫耀下午纔去做的指甲,她的握手很無力,像是希望我知道,在她的世界裡,作爲一個待在家裡照顧小孩的家庭主婦,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
「很高興見到妳。」我回道,自從第一次見到哈里遜先生,聽他這麼跟我說之後,我就把「很高興認識你」改成這句。多年來我一直都說「很高興認識你」,超怕因此泄漏自己的出身,被人看出這一切全是靠後天鑿斧營造出來的成果,掩蓋原本低下的出身。出身良好的美麗在於──對那些含着金湯匙出身的幸運兒來說──幾乎不可能被精確複製,就算再怎麼會裝腔作勢,終究會露出馬腳,而且通常都是以特別困窘的方式泄漏。每當我覺得已經從中產階級坑裡爬出來,就會發現自己做錯了什麼,然後又被我的同類拉了回去。妳騙不了人的。就舉生蠔爲例,我以爲只要假裝喜歡那些帶着鹹味的痰狀物就行了,但你知道一旦把它吃下去,記得要把殼倒過來放嗎?從這些小事都會透露出訊息,魔鬼藏在細節裡。
「這位是安德魯。」路克說道。我握住安德魯巨大的手掌,不過一看到他的臉,笑容馬上凍結。「嗨?」我說道,他擡起頭來,同樣帶着有趣的表情看着我。「妳是歐妮?」「麻煩跟我來。」領檯說道,帶着我們進餐廳,我們像磁鐵一樣跟着她走。我走在安德魯後面,仔細端詳他的後腦,已經摻雜許多白髮(現在就?),而且漸漸希望他就是我以爲的那個人,這種願望實在滿滑稽的。
我們決定哪一對要坐長椅位置時,出現了一些小塞車,路克建議讓「女孩們」坐,因爲我們比較嬌小(惠妮笑道。「我想這是讚美吧,歐妮」)而這邊的餐桌就像紐約許多東西一樣都是玩具屋大小。這就是爲什麼大家終究都要離開的原因。餐廳裡有很多嬰兒,鬆垮垮的購物袋和潮溼的雪靴,門廊還堆了好幾箱廉價如杜安裡德藥妝店的聖誕節飾品,等哪一天有人被中型購物紙袋提把絆倒摔傷,就會在威斯切斯特或康乃狄克展開漫長訴訟過程。我說出來的時候,路克吹了聲口哨──「放輕鬆」──他媽的說的簡單。那些在Dorrian’s和Brinkley’s餐廳獵夫的怪物太太們,一旦房子租約到期,馬上誘捕他們搬到郊區,不久便不再節育。我年紀小的時候也常去Dorrian’s,不過我也喜歡這裡,狹小、昂貴的餐廳和滿是粗魯怪胎、人聲鼎沸的地鐵,還有《女性雜誌》辦公室光鮮亮麗的大樓,野心用錯地方的雜誌編輯小姐,老是要求少點腥羶色,更多紮實內容。九月編輯會議,沒有一個人提出跟口交相關主題,蘿蘿氣得大吼。「我們老是叫讀者抓好抓滿男友老二,妳們以爲我不想用髮圈勒死自己嗎?但這就是賣點。」如果獵夫女閃一邊去的話,也許紐約所有一切不會感覺那麼玩具屋尺寸,走到哪都寸步難行。然而這就是我最愛紐約的地方──你必須努力爭取自己的位置。我曾經奮力爭取過,爲了待在這裡,不計一切代價。
最後是我坐在安德魯對面,路克坐在惠妮對面。是有提到要換座位,但被路克的老梗笑話否決了,他說他經常可以跟我面對面晚餐。安德魯的葡萄柚膝蓋一直碰到我的,儘管我的屁股已經坐到長椅背的沙發皺摺裡了,我只希望大家不要再說些五四三和難笑的笑話,這樣我就有機會瞇起眼睛問安德魯。「你是?」「抱歉。」安德魯說道,剛開始我還以爲他是因爲碰到我而道歉。「妳看起來真的好面熟。」他盯着我嘴巴微張,慢慢揭去我的僞裝:顴骨──現在很銳利!──蜜色挑染突顯出我有如地府般漆黑的頭髮,像是一種讚美,沒有強迫它歸順於金色。「噢,甜心。」我的染髮設計師魯本第一次見到我,捏着一大把我黃色稻草般的頭髮,愁眉苦臉地看着它,活像那是一隻蟑螂。路克正攤開餐巾,但他停下動作,盯着安德魯。
人生中有某些非常罕見的時刻,你會知道有什麼重要的事就要發生了,甚至是改變人生的事。我過去經歷過兩次,第二次是路克求婚的時候。「聽來也許有點瘋狂──」我清了清喉嚨。「不過,你是……拉森老師嗎?」「拉森老師?」惠妮喃喃念道,等她將所有事兜在一起,開心地大叫。「妳是他的學生嗎?」
他一定是離開布萊德利後,剪掉那頭蓬鬆的頭髮,若是像拔掉一塊樂高積木那樣,抽掉他那頭金融拖把男髮型,再用Photoshop擦去他的皺紋,然後重建下巴,過去的他就出現了:拉森老師。大部分人,你只要把嘴巴遮住,就可以根據眼睛形狀來猜他們有沒有在笑。拉森老師的眼睛像是陷入皺紋中,尤其是在爆笑後。
「世界真小啊。」拉森老師驚奇地大笑,喉結不斷震動。「所以妳現在叫歐妮?」我瞥一眼路克。我們已經不同桌了,最好連談話內容也可以分開。拉森老師越是開心,他的表情越是酸。「我只是受夠有人問我蒂芙妮(TifAni)有幾個『f』而已。」「真是太誇張了。」惠妮說道,看着我們三個人,最後目光落在路克身上,似乎懂了什麼。「所以我猜妳是布萊德利──」她突然住嘴,就在腦子把所有事情整合起來之後,她嚇得停頓一下。「噢,我知道了,妳是蒂芙妮。」
每個人都避開彼此視線,然後女服務生來了,完全沒發現自己的出現讓大家鬆了口氣,詢問溫水是否可以。總是如此。▼《最幸運的女孩》。(圖/尖端出版社提供)
★本文經尖端出版授權,摘自《最幸運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