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300萬元!彰化假撞車真搶劫 詐團3人遭重判
▲詐團車手在彰化高鐵站附近遭黑吃黑,300萬贓款被搶。(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詐團車手邱男得知同詐團取錢車手林男,到彰化收300萬元,便夥同友人沈、翁等6人半路撞車攔截,將錢跟行車紀錄器記憶卡奪走,事後將25萬元分給翁、李,林男嚇得報警,翁男偵訊中露餡「邱說要搶車手的錢,要黑吃黑」,「警察問,要說是行車糾紛」,法官依犯結夥三人強盜罪,將主嫌邱男及沈、翁3人判處9年至8年不等刑期。
依據判決書內容,邱男爲詐欺集團車手,依上手指示於2023年10月19日15時17分許,到彰化某超商,監視林姓車手向其他車手收取投資虛擬貨幣300萬元,搭乘白牌計程車離去。
邱男與友人沈、翁、李姓少年、及「金毛」、「阿彬」等人,懸掛2面盜來的車牌,分開2輛車一路尾隨林男,並在路口處將包夾撞車攔截,一羣人下車衝往白牌車、李、沈、翁分站在左右後車門,打開車門控制毆打林男,李姓少年取走裝有300萬元現金的包包後乘車逃逸。邱、沈、李爲避免犯行曝光,在前往彰化高鐵,大社路與站區路2段路口,再度將林男車攔下,沈男下車,搶走行車紀錄器內的記憶卡,事後邱將20萬元分給翁,5萬元分給李。
邱男在庭訊時坦承自己是詐欺集團車手,原本應依指示向林收水,辯稱,中午吃飯的時候沒有預先計劃黑吃黑,當下才臨時起意去攔車,現場攔車的事情是彼此間的默契。沈男則否認全部犯罪事實,辯稱,「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他們要去行搶」,「第二次攔車時,但我沒有拿記憶卡,我只是問被害人林泰山有沒有裝行車紀錄器,然後把它刪除。」
翁男則在警詢及偵查中改口稱,吃飯時邱跟沈說這單有300萬元左右,說要搶車手的錢,要黑吃黑;事後邱說,如果警察問,要說是行車糾紛。
由於邱男曾因詐欺案件,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於2022年7月1日出獄;翁男也曾因傷害、違反藥事法等案件,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確定,於2022年2月2日執行完畢出監。
法官審酌,沈男不僅否認犯行,「沒有拿記憶卡,只是刪除行車紀錄器影像」、被告邱、翁仍爲「因行車糾紛而停車」等作不實陳述,且3人均未賠償白牌司機損失,也未返還強盜財物,依犯結夥三人強盜罪,邱男重判9年、沈男判處8年6月、翁男則判處8年徒刑,未扣案的300萬元、包包及記憶卡沒收,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