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網約車司機再發聲:疑似被陷害,女子底褲被扒,又有新動作?
近日,合肥網約車司機被女子便裝亮證執法封號一事,在網絡上鬧得沸沸揚揚,官方介入調查後女子焦某某被處以警告處分,並調離原崗位。
本以爲事件到此就結束了,沒想到現在卻又有了新的情況,網約車司機再次公開發聲稱:“絕對不私了”,並還隱晦表示自己疑似被陷害。
有網友看到網約車司機的再次發聲後說道:“這也許是他自保的方式,焦某某這個人實在是太壞了”!
那麼,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事件經過
我們先簡單回顧一下整個事件的過程。
9月22日,女乘客焦某某坐網約車到達目的地時,突然從包裡掏出自己的證件亮給網約車司機看,然後要求網約車司機出示其相關的運營手續。
網約車司機淡定的看了焦某某一眼後,鎮靜的說道:“兩個人才能執法,你還穿個便衣執法”。
焦某某要求網約車司機出示手續遭到拒絕後,衝着司機說道:“我會讓平臺查你”!
果不其然,沒一會司機的網約車賬號就被平臺封禁了,司機師傅感覺非常冤屈,明明自己手續齊全,合法跑車養家餬口,沒想到卻因爲女子釣魚執法給封禁了,爲了給自己討回公道,網約車司機就找到了剛纔焦某某下車的單位。
在合肥市交通運輸考試中心,網約車司機找到了乘客焦某某,但焦某某矢口否認自己是在執法,稱自己只是一個普通乘客,並且還教訓了司機“膽子還不小”。
司機在對乘客焦某某質問無果後,便將此事在網絡進行了曝光,希望能得到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案。
很快,合肥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的工作人員就回應稱:“焦某某並非該支隊的工作人員,理論上她是沒有執法權的,穿便裝和單人執法都是不符合規定的”。
一個沒有執法權的人,怎麼能進行亮證執法呢,這明顯就是“坐車不想給錢”,沒想到她這次遇到了一個懂法的司機,可謂是踢到了鐵板!
隨後,焦某某的工作單位:合肥市交通運輸局針對此事發布了情況通報,焦某某存在不當執法行爲,給予警告處分,調離原工作崗位。
本以爲這件事到這裡就結束了,網約車司機也將之前發佈的視頻進行了隱藏,畢竟這個處罰可能是像司機這樣的普通人能夠爭取到最好的結果了。
不過,也有許多網友認爲對焦某某的處罰過輕了,認爲應該開除公職,其實按現有的規定定性爲“工作失誤”,是不可能直接開除的。
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過了幾天後司機又將隱藏的視頻設爲了公開狀態,並且通過視頻方式再次進行發聲,他在視頻中稱想知道是誰下的工單封的號,並還隱晦的表達自己疑似是遭到了陷害,爲了自保不得已才這麼做的。
從網約車司機的話語中我們可以聽出,他當時去焦某某單位討回公道,後來被疑似被某些人認定爲“尾隨女子鬧事”,用司機的話說是“細思極恐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中的規定,如果在特定的空間、特定的時間跟蹤尾隨他人,對他人的隱私構成侵犯,這屬於違法行爲。
如果司機這個罪名成立的話,按照規定司機不但會面臨被拘留,甚至到最後他連網約車都開不成了,到時候工作也就丟了,誰來養家餬口。
所以,網約車司機爲了自證清白,纔將隱藏的視頻進行公開,並且通過視頻再次發聲強調不接受任何形式私了。
就像網約車司機說的那樣,既然焦某某不是執法工作人員,並沒有執法權力,那到底是誰下的工單封的他的網約車賬號呢?這裡面是不是還有什麼不爲人知的隱情呢?
另外,網約車司機一開始已經接受了焦某某的道歉並原諒了她,但通過司機的再度發聲可以聽出,顯然焦某某並沒有打算放過他,難道她是又有新的動作嗎?
我們期待後續的結果,相信清者自清,時間會證明一切。
焦某某“底褲”被扒
事情發生以後,有網友就扒出了焦某某的相關信息,從網友的留言可以看出,焦某某,1986年3月出生,黨 員,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現任職於合肥市交通運輸局局機關黨委。
同時,也有網友通過網約車司機曝光的視頻中發現,焦某某的包是某國際大品牌,中號的2萬多,大號的則需要4萬多,這也難怪事發時她的語氣會如此囂張,原來真的是底氣十足啊!
有網友看到這裡時說道:“揹着2萬多的包包,竟然還不捨得掏14.3元的車費,真是狂的沒有邊了”。
網友們看完這起事件後,對焦某某的不良行爲進行譴責,同時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網友熱議
“一看她那套熟練的動作,明顯就是一個老手,既然違反了公務員管理條例,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就應該給予嚴懲,只有這樣才能給民衆一個交代,才能更好的起到警示作用。”
“如果當時沒有上邊的授權,沒有她領導的支持,該女子敢如此囂張嗎?再說了一個普通的交通局女員工怎麼可能做到立即封號,所以必須深挖嚴查,絕不能姑息!”
“這女的敢這麼搞,說明她根本就是有恃無恐,肯定不是初犯,或者說這種情況在她身邊大量存在,所以她自認爲沒有問題。建議擴大調查範圍,如果一個人的左腳臭,那麼他的右腳一定也是臭的!”
“這女的一開始動機就不純,借查網約車司機營運手續的名義來試圖免單,遭到司機拒絕後就用公權力封禁司機賬號,這可是人家司機全家的生計啊,她怎麼能這麼惡毒呢,現在又開始沒完沒了!”
大家對女乘客焦某某的行爲感到非常憤怒,自己身爲交通局公務員,明知沒有執法權,還亮證執法試圖免除車費,這屬於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另外,在通報中也未提及封禁網約車賬號的相關責任人員的問題,難道這麼嚴重的問題就不追究了嗎?
可能對於他們這些人來說,封號只是舉手之勞,但是對於有正規手續的司機來說,封掉的是他整個家庭的飯碗,好在這位網約車司機法律意識比較足,沒有讓焦某某得逞。
網約車司機的再次發聲,不知道是否跟焦某某有新的動作有關,世間自有公平正義,我們期待最終的處理結果。
對此,您是怎麼認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