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發臺胞居住證 北京跨過藍綠直接對臺
▲學者受訪直言,居住證取代大陸身分證的做法,意味着北京對臺統戰思維的一大轉變。(圖/路透社)
大陸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有關內容。學者受訪直言,居住證取代大陸身分證的做法,意味着北京對臺統戰思維的一大轉變,直接面對在大陸的臺胞和臺灣民衆,不單是跨過蔡政府,更不再透過國民黨。
該辦法指出,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港澳臺居民,可持臺胞證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就能領到證件,享有當地居民待遇。
針對大陸採居住證取代大陸身分證的做法,兩岸政策協會秘書長王智盛接受《ETtoday新聞雲》採訪分析,該辦法解決長年來臺胞證和身分證在使用上的差別,而居住證的核發,某種程度是規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單一戶籍」規定。
▲兩岸政策協會秘書長王智盛。(圖/記者蔡浩祥攝)
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第一項,「臺灣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違者將喪失臺灣人民身分,並依法註銷在臺灣的戶籍登記及隨戶籍衍生的相關權力」。
王智盛認爲,若按大陸「居住證暫行條例」,是申請登記爲「常住人口」,而非真正落戶;不過,有關細則尚未推出,是否觸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還有待觀察。
以統戰角度看,王智盛研判,居住證取代大陸身分證的做法,意味着北京對臺統戰思維的一大轉變,直接面對在大陸的臺胞和臺灣民衆,不單跨過蔡政府,更不再透過國民黨,某種程度上,是對臺灣民衆的一種「精神統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