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延役敏感時刻…監院查覈安

核電廠基本資料

準總統賴清德520上任在即、核三廠除役也在倒數,產官界近期密集聚焦核電延役討論,監察院在敏感時刻出手,宣佈啓動核安調查。監察委員11日指出,臺灣核電廠抗震能力堪憂,據臺電檢測核一、二、三廠的地動加速度值,遠超過核電廠建廠時的防震係數,不論核電是否延役,都須深究核一、二、三廠的防震能力調查及補強方式。

臺電對此說明,由於核電廠在1970年代建廠時,當時的耐震基準與「機率式地震危害評估方式」不同,因此,後續已針對電廠安全停機的設備及結構完成盤點及補強。臺電表示,將持續確保運轉、除役階段穩定安全無虞。

監委表示,日本311地震引發大海嘯,福島第一核能電廠因強烈地震動及海嘯規模均超過其電廠的設計基準,導致嚴重核子事故,衝擊全球;當年許多發展核能應用的國家,皆審慎全面體檢核能電廠的安全性,並嚴格檢視、修改相關評估、設計及審查管制規範,提出新的管制要求。

考量距核一、二、三廠320公里範圍內所有可能震源,臺電在311福島核災後,依核安會要求循美國核管會(NRC)建議,重新評估核電廠地震廠外危害,陸續完成地震危害度分析、先行耐震補強及地震安全度分析。

監委認爲,臺灣三個核電廠防震能力均堪憂;據臺電歷時超過4年、共花費新臺幣4.98億元的「機率式地震危害評估」(PSHA)指出,核一、二、三廠的地動加速度值(PGA)分別爲0.698g、1.272g、1.384g,遠超過核一、二、三廠建廠當時設計的防震係數:0.3g、0.4g、0.4g。

目前核一廠、核二廠目前已除役,核三廠1號機、2號機的運轉執照分別在今年7月和明年5月到期,隨新政府將走馬上任,能源政策受高度關注。產業人士喊話政府考慮核能,而監察委員田委堇、趙永清、蔡崇義則從核安切入,並強調無論核電是否除役或延役,都將深究各核電廠安全程度及補強經費、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