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答“將購房合同作爲入學依據之一”建議:會慎重考慮

財聯社6月5日電,“浙江省民呼我爲統一平臺”近日消息,杭州市教育局答覆網民關於“建議將購房合同作爲入學依據之一”的留言稱,現實中存在房屋(遷戶)交付晚於入學時間的情況,確實不便利,我們會慎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