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致癌物辣椒粉已賣萬瓶 雲林衛生局:業者交代不清函送地檢署

雲林縣接獲舉辦查出含有蘇丹色素3號的辣椒粉流入市面,今已全面下架主要通路全聯福利中心,也提醒消費者近期食用相關產品時務必留意外包裝標示。記者陳苡葳/翻攝

雲林縣衛生局上月8日接獲民衆舉報,專售調味粉的濟生公司斗六廠,其家用四合一調味料組合的細粉紅辣椒,製程疑有蘇丹色素3號,稽查小組獲報後兵分多路至廠區、通路等處展開調查並將成品送驗,上月底收到檢驗報告確認有其成分,已查封近3000瓶有問題的辣椒粉及500公斤原料,由於部分原料業者交代不清去向,後續將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調查。

該廠製作的四合一調味組合包含4種調味粉,每罐總重82公克,其中辣椒粉爲12公克。衛生局表示,上月初接獲檢舉後,接連至斗六廠區及上架通路追查,同步採檢送驗,上月30日接到檢驗報告,結果檢出工業用蘇丹色素3號含量18ppb。

衛生局指出,上月30日接獲檢驗單位通知後,除立即通知業者到案說明並檢視報告,已要求於主要通路全聯福利中心全面下架回收,目前架上已無銷售該產品。

經多日清查,確認該廠向新北市廠商保欣企業引進原料2500公斤,其中使用250公斤製作1萬9958瓶辣椒粉,已售出1萬6974瓶,現場封存2984瓶及原料500公斤,其餘1750公斤業者無法交代來源。

衛生局表示,爲向溯源原料來源,今除通知新北市政府協助調查,由於業者自承於製作過程未落實自主管理,今彙集資料後也將函送雲林地檢署;檢方表示,將於收到衛生局相關資料後立案調查。

衛生局說,一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規定,情節輕者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者則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將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臺北榮民總醫院職業醫學及臨牀毒物部特約醫師蔡維禎表示,長時間食用蘇丹色素進入人體後會蓄積,可能會在體內代謝成較有毒的苯胺類物質,會攻擊細胞、基因甚至產生致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