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中選會當心玩法自斃(沈迺訓)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明知既定選舉期程恐難躲疫情影響,卻選擇過去這段時間內消極不作爲,而不是積極的基於職權,聲請憲法法庭就確診投票適法性做出解釋法律。(圖/本報系資料照)

有關確診者能否行使月底地方大選的法定投票權利?到目前爲止是被蔡政府否定的。

衆所皆知,投票是由最高法律位階《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權利。而今中選會卻是選擇遊走違憲邊緣,以「行政解釋」手段,引用大法官釋字690號關於《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其必要處置包含強制隔離在內,藉此擴大解釋確診者不得投票。

中選會說法看似合理,但此種行政解釋實質並無拘束法院之效力,不可謂全無違憲之虞。

進一步看,疫情爆發並非今日才發生,而疫情全球化的期間內,世界各國也爲保障確診者投票權利,積極作出調整選務或修法作爲。

反觀中選會明知既定選舉期程恐難躲疫情影響,卻選擇過去這段時間內消極不作爲,而不是積極的基於職權,聲請憲法法庭就確診投票適法性做出解釋法律。

難道中選會會不知確診不得投票的規定恐生極大爭議,以及在野質疑?答案也恐怕是否定的。如今看來,執政黨早已將政治魔爪伸入中選會多時,並充分利用執政優勢,掌握任何有關決定選舉議程的權力不放,因此纔會讓中選會「選擇性失憶」,不走聲請憲法法庭解釋法律的正規途徑,以彰顯中選會自身公正性。

如此消極不作爲的做法,實質上就是變相的「行政濫權」,目的只爲確保執政黨在選舉關鍵時間,仍保有是否開放確診者投票的「政治特權」。執政黨強以政治力操控選舉心思之深,可見一斑。

還記得陳時中說過的:「世界怎麼跟得上臺灣」嗎?能充分利用執政優勢,盡其可能製造出法律上的「例外狀態」,再利用解釋「例外狀態」的特權,侵害人民投票的權利,最大化執政黨的選舉利益。這點,還真的是讓世上所有民主國家「跟不上臺灣」。

甩了民主好幾條街不說,作風更是離蔡英文總統日前在世界民主運動大會口中的「威權政權」越來越近。而棄官參選北市長的陳時中,現正享受上述執政優勢卻默不作聲,豈不讓人爲之氣結?

執政黨用盡心機操弄法律的結果,會不會應了「作法自斃」?答案很快就會揭曉。

(作者爲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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