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諾羅病毒感染 應向餐廳究責(王任賢)

近日感染諾羅病毒就醫的民衆增加,腸病毒也在大流行。(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諾羅病毒感染個案或聚集事件,到底算不算食物中毒?當然應該算,地方衛生單位也認同應該算。但該不該對餐廳處分,就很難說,因爲很少能從食材中取得直接證據,要罰也無從罰起。所以餐廳諾羅病毒感染纔會層出不窮,這一次要不是寶林茶室事件,讓老百姓及醫療人員提高了對腹瀉的通報警覺性,中央衛生單位不可能瞭解諾羅病毒竟然有那麼多。

諾羅病毒在功能上分類是屬於「呼腸孤」病毒,也就是由呼吸道傳播的腹瀉病毒。由於它不像呼吸道,也不像腸胃道,所以被冠上「孤」這個稱號。諾羅不是透過呼吸道產生的飛沫或氣融膠傳播,而是經由人的嘔吐物或糞便,因爲處理不當創造出氣融膠而造成餐廳感染爆發。所以諾羅在餐廳出現感染爆發,當然該認定餐廳管理有問題,應該處分,不能因爲食材上找不到病毒就輕鬆放過。

但在認定諾羅病毒感染爆發時,還必須注意潛伏期。諾羅爆發的特徵爲潛伏期2~3日,病程2~3日,有一半病人會有嘔吐。如果在用餐後就集體腹瀉,基本上不該認定爲諾羅病毒,需要是2~3日後的腹瀉聚集才能算數。4-6小時內立即產生的腹瀉聚集應該歸究於金黃色葡萄球菌或仙人掌桿菌食物中毒,究責爲「備膳」的問題,餐廳也該處分,但不該究責於諾羅。

諾羅還有一種感染的模式,可以以個案表現。諾羅病毒其實是個人畜共通的疾病,感染動物的糞便常會污染水源及環境,我們吃的食物都來自於土壤,生食當然會被污染,熟食若在備膳時生、熟食交叉污染,或經由備膳人員的手交叉污染,當然可造成個案或聚集。遊艇或野餐時由於缺少大量水清洗食材,或用天然河、湖水直接清洗食物,都會造成食物污染及人員感染。

諾羅病毒雖可經過呼吸道感染,但不要因此而遠離個案,或要求個案戴口罩。因爲是經由掃除糞便或嘔吐物時霧化產生氣融膠造成感染。認定產生腹瀉感染爆發的餐廳,不是處理顧客或員工嘔吐物時沒有標準作業流程,就是馬桶、垃圾桶沒有隨時加蓋 ,再不就是生食沒洗乾淨或交叉污染了熟食所致。這些當然與餐廳的管理息息相關,究責於餐廳也是理所當然。但先決條件必須勿枉勿縱,要先認定是在餐廳內用餐產生的纔算。

餐廳內發生符合潛伏期的諾羅病毒感染個案,或是感染爆發,都該向餐廳究責。不可因爲食材、環境沒有驗出病毒就縱放,因爲那是餐廳管理出了問題。各縣市衛生局也要像這次寶林茶室事件後,積極地建立腹瀉的通報及干預機制,並以諾羅病毒的餐廳根除,當作食安練兵的目標。臺灣的食安才能由中央縱放食品進口查覈的既定政策中,維繫出人民食安的一線曙光。

(作者爲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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