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大陸漁民落海悲劇(黃智賢)
初五開工日越界捕魚!陸籍漁船拒檢追逐翻覆4人落海釀2死事件,海巡署表示,過去大陸籍漁船越界捕魚,海巡署出動驅趕,僅曾經爆發衝突,並未造成傷亡事件,此次2死是首例。(海巡署金馬澎分署提供/林雅惠傳真)
這是兩條人命的悲劇。而失去生命的大陸同胞,是我們的同胞。事件細節還沒有完全公佈。但海巡署再怎麼說是合法執法,也無須這樣理直氣壯,毫無歉意。海巡署追捕,是在認爲對方是越界捕魚的前提下追捕。畢竟漁船越界,並非死罪。更何況兩岸關係不是兩國關係,否則大陸也不會對臺灣這樣忍讓。
臺灣漁船面對異國異族,比如日本跟菲律賓的船艦驅趕或是抓捕,又是怎樣無奈?甚至在釣魚臺海域捕魚,面對日本船艦的強力打壓,驅趕、扣人扣船,又是怎樣哀哀無告?如果不能對這次大陸漁民同胞落海事件將心比心,只會讓人更憤怒。
目前已知的是,媒體報導指出,金門海巡隊巡防艇部署勤務重點,防堵金門復國墩海域不明大陸籍快艇越界作業。所以,海巡在春節重點工作,就是完全鎖定,針對「大陸籍快艇越界作業」。其中牽涉經濟價值高的黃魚跟白鯧。換句話說,兩岸跟福建漁民的經濟利益衝突而已。
再說一次,並不是查緝走私或追捕江洋大盜。
又根據媒體報導,「海巡隊cp1051艇在初五下午1點45分,在金門北碇東1.2浬海域(禁止水域線內0.5浬)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1艘中國籍快艇越界捕魚,立即執行驅離作業。但因該快艇蛇行拒檢,雙方於追緝過程中4名大陸船人員不慎落海。」
漁民一落海,海巡署就立刻開始救人。那到底兩位罹難漁民,死亡原因是什麼?
在金門北碇東1.2浬海域(禁止水域線內0.5浬),發現大陸快艇,所以海巡署立刻有動作。1海浬等於1.852公里,所以1.2海浬就是2.2公里。但是大小金門跟相關島礁,根本就是直扼廈門口。北碇距離大陸,不到10公里,可能跟大陸一些島礁,距離更近,大陸快艇可以說一出海就會被金門認爲「越界」了。
是「越界「還是「越界捕魚」?越的界,又是怎麼來的?海巡署到比是驅離,還是追捕?新聞寫驅趕,但細節又顯示,顯然是在追捕。
追捕就是要登船查驗,可能要扣人扣裝備或罰款。是不是,這纔是導致翻覆的原因?但是,從事後金門漁民反應來看,海巡署顯然是在「強勢執法」。
兩條人命,總該有哀傷與歉意。對生還的兩位大陸漁民,海巡署如果連他們的四川口音都聽不懂,又如何可以好好處理?除了就醫以外,不要忘記人道對待,跟必須給予的法律幫助,以免無法追查真相。
我生氣的是,追捕而造成兩條人命,這樣的悲劇,被操作成是理所當然,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臺灣官方這裡,一直不斷強調大陸漁民越界捕魚。這樣面對事件的處理方式,只會遭致更多仇恨。
兩岸敵意不斷堆疊,只會引來更多悲劇。要避免這樣的悲劇繼續,就只能讓兩岸之間,不再有界限。讓兩岸,不再有界限;讓福建跟金門漁民,可以自由地在對方地盤捕魚,不再爭奪排斥。
爲不幸喪生的漁民致哀。
終宵不寐,想到初五出海捕魚的艱辛。這場悲劇,也象徵兩岸關係,讓人遺憾。
(作者爲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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