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陸66旅下士「拖哨還先烙賽」!見哨所沒人衝去理論又抗命慘了

示意畫面。(報系資料照)

海軍陸戰隊黃姓志願役下士去年8月凌晨輪值夜哨勤務班,卻因睡過頭遲到,簽到後又自行離去「烙賽」,如廁返回後因見哨所無人站崗、步槍及彈匣在內的武器更隨意卸置桌上,一怒之下衝回寢室要找上一版交接的下士理論。桃園地院審理,依法判處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姓下士原隸屬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步二營步四連,並於2023年8月7日擔任凌晨1時至3時車輛武器哨的監護警戒勤務,而他本應於凌晨12時50分抵達哨點,準備與前一班值勤的陳姓下士交接。

不過黃姓下士當天卻因睡過頭而延遲交接,等他抵達哨點簽到後,又擅離崗位前去「大號」。陳姓下士也未等到黃返回,竟將步槍、彈匣、刺刀在內的勤務裝備卸置桌上,隨即離開衛哨處所並回到寢室休息。

待黃姓下士如廁回來後,因不見陳姓下士,於明知哨所不得無人值勤衛戍的前提下,仍擅自跑回寢室與陳進行理論。經謝姓安全士官查哨後告知黃姓下士,強調必須長官命令不得違反,但黃仍執意抗命,強烈拒絕前往勤務場地執行勤務;案經憲兵指揮部桃園憲兵隊移送偵辦。

桃園地院審理,審酌黃男當時身爲國軍士兵,應恪遵上級合法下達命令,卻無視軍中紀律,衡量其坦承犯行,已有悔意,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7條「違抗上級機關或長官職權範圍內所下達或發佈與軍事有關之命令者」判處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