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師用餅乾拐騙女童到美術教室指侵 囑「不能說」判10年
基隆市李姓國小美術社團老師,以到教室拿餅乾爲由,把手伸進女童褲內觸摸私密處指侵。李雖否認,基隆地院依醫師檢驗報告認定犯行,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重判10年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
2年多前,李姓社團老師在國小美術教室內,趁四下無人,正面環抱一名女童,並伸手進褲子觸摸私密處,還要求女童不得告訴別人,強制性交得逞。
一審時,李向法官表示他一生奉公守法,退休之際卻一時失常,有想彌補被害人,請求減刑。但法官認爲,李已非年輕氣盛、涉世未深之人,老師原肩負「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重責大任,爲逞個人私慾,以去美術教室拿餅乾爲由,藉機指侵滿足自己性慾,嚴重摺損爲人師表之形象,辜負學生家長之信任及破壞校園安全環境。
基院認爲,這件事造成被害人一輩子難以抹滅的陰影,但李犯罪後未坦認犯行,也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明顯是沒有反省,相當不應該,因此判處10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認爲一審認事用法無違誤,判上訴駁回。
基隆市李姓國小美術社團老師,以到教室拿餅乾爲由,把手伸進女童褲內觸摸私密處指侵。李雖否認,基隆地院依醫師檢驗報告認定犯行,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重判10年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