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同意在15個城市(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國務院關於同意在海南全島和秦皇島等15個城市(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今日發佈。

國務院同意在海南全島和秦皇島市、保定市、二連浩特市、丹東市、滁州市、三明市、開封市、新鄉市、鄂州市、邵陽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廣安市、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等15個城市(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分別爲中國(城市或地區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具體實施方案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分別負責印發。

同時,撤銷在海口市、三亞市、阿拉山口市設立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