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劃法》明年上路 立院預算中心:仍有9項子法尚未完成
▲內政部長劉世芳21日表示,仍希望《國土計劃法》明年4月30日上路。(圖/記者屠惠剛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臺北報導
《國土計劃法》預計明年4月30日上路,對此,22位執政黨立委日前表態,因此事牽涉農地變更等問題,希望內政部能將上路時程延後,不過,內政部長劉世芳昨(20日)態度明確,對該法上路時程並無打算讓步,然而,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指出,目前仍有9項子法尚未完成,以及13部會52部法律共94條條文待配合修正,這也使得該法是否真能如期順利上路也打上了一個問號。
22位民進黨立委日前呼籲,預計明年4月30上路的《國土計劃法》,將牽涉農地變更問題,盼內政部能延後該法上路時程。內政部長劉世芳則迴應,《國土計劃法》跟《農業發展條例》本來就是脫鉤處理,未來分成國土計劃保育區域、海洋資源區域、農業發展區域以及城鄉發展區域。
此外,劉世芳進一步說明,爲了處理國土安全破碎化,《國土計劃法》未來要取代《區域計劃法》,若現在各縣市府繼續引用《區域計劃法》,會造成鄉鎮市公所或縣市政府破碎化處理。
不過,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針對202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整體評估報告指出,截止2024年7月止,《國土計劃法》尚有「國土計劃土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等9項子法尚未完成。另外,該評估報告顯示,內政部、農業部、經濟部等13部會52部法律共94條條文仍待配合修正。
預算中心也指出,依現行各市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存有與農業發展地區劃設與分類之若干待釐清事項,允宜審酌妥處。此外,地方政府迭反映農政資源之投入攸關農業發展地區劃設與分類,農業部允宜全面清查盤點並公開相關配套措施,以利國土計劃之推展。而預算中心也強調,全國國土計劃涉國土空間發展與成長管理策略,及部門空間發展策略之部分目標值,容有檢討精進之處。
評估報告提及,全國國土計劃屬上位計劃,就全國尺度訂具有目標性、政策性及整體性的空間發展及土地使用指導原則,但綜觀2018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劃,計劃年期至2036年,但截至今年7月底止,還有檢討精進之處,應積極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