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女畢業典禮後「內褲見紅」 父親見神情怪異揪出淫狼

男子趁少女畢業典禮結束後,假藉見面唱歌,實則直接載她到摩鐵性侵,少女父親後來發現她脫下的內褲上有血跡,請老師幫忙追問下才得知此事。(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15歲少女大前年在交友軟體認識男子,2人曾到西子灣約會、唱歌,男子之後卻趁少女畢業典禮結束後,假藉再次見面唱歌,實則直接載她到摩鐵性侵,少女父親後來發現她脫下的內褲上有血跡,請老師幫忙追問下才得知此事,但男子堅稱少女同意性交,遭法官判處3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男子在民國109年6月透過交友軟體「SOUL」認識當時16歲的少女,某次他約少女外出唱歌,卻開車載對方到某汽車旅館,強拉進房間後,強行脫衣物,撫摸胸部、下體後,甚至以其生殖器插入,將情趣用品跳蛋放入陰道內,少女父親後來發現她的內褲上有血漬,且女兒對他保持距離,請老師幫忙詢問之下才得知真相。

男子說當下少女在脫衣服時怡直說不要,但少女平時會習慣性說不要,他因此纔沒多理會對方;少女則說男子當叫她不要動,她堅決不脫衣服,男子就強行將她的衣物脫掉,用手一直撫摸她的胸部及,她曾說過「早知道你要來汽車旅館,我就不要跟你出來了」。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男子與少女原本僅約好要唱歌,且少女精神鑑定爲中度智能障礙,若非親身經歷,難以於警詢、偵查、審理時就性侵情節描述一致,因此採信證詞;男子後來雖與女方和解,但從未承認犯行,考量男子國中畢業、從事廚師、月收入4萬多元,判處3年6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