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醫院藥品採購爆弊案 11醫師集體收賄517萬
▲雄檢偵辦高雄國軍醫院岡山分院藥品採購及醫師集體收賄案藥品採購涉嫌集體收賄弊案,24日發動第三波搜索,查扣50幾萬元現金匯款。。(圖/翻攝自Google map)
高雄地檢署偵辦國軍醫院岡山分院藥品採購及集體收賄案,案情越滾越大,檢調24日動員近百人在高雄、臺南、臺中搜索33處,於涉案醫師車上、辦公處所查扣現金賄款共50萬8500元,共有涉案醫師、藥局主任等共19人到案,訊後涉案藥商、醫師共14人分別以3萬元至50萬元不等交保。
檢方調查,魏姓臨牀藥劑科主任、陳姓組長涉嫌利用可查詢所任職醫院之醫療系統權限,按月下載屬國防以外應秘密之各醫師藥品用藥明細資料,並製作成明細表交給藥商業務員,由藥商業務員以其經銷藥品所得佣金之2分之1或一定比例,按月以1000元至12萬餘元不等之代價,按月行賄用藥醫師。總計自103年1月起至106年5月止,共有蔡姓、黃姓(2人)、湯姓、翁姓、林姓、喻姓、張姓、傅姓、鍾姓、徐姓等醫師11人按月收受賄款,初步估計,收賄總金額高達517萬餘元。
檢察官另查出,李姓藥商業務員涉嫌勾結外籍移工仲介,自105年6月起至106年5月止,與未符合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條件之病患或病患家屬談妥,以每一個案2萬元至3萬5千元不等之對價,讓病患給傅姓醫師處門診,再由傅姓醫師開立不實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等文件,以利病患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檢方漏夜偵訊,認爲李姓藥商業務員涉犯行賄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於25日上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審理後,諭令5萬元交保。另外收賄的11名醫師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罪嫌;傅姓醫師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魏姓臨牀藥劑科主任、陳姓組長則涉犯刑法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檢察官訊問後,分別諭知以新臺幣3萬元至50萬元不等交保,其餘5名被告獲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