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擬明年收費 一家4口恐多付3000元
在臺灣旅遊愈來愈貴了,因爲連到國家公園,未來可能也要付錢。內政部爲了改善低價陸客團現象,推動「使用者付費」概念,預計從103年1月開始,民衆到墾丁、陽明山、雪霸、太魯閣等五大國家公園玩都得付錢,仔細計算假如自行開車前往陽明山玩的話,一家4口最多得付3000元。
不少免費的觀光景點每逢假日總是人潮爆滿,如陽明山竹子湖、墾丁鵝鑾鼻公園都是民衆郊外踏青的好去處;只是103年1月開始,國家五大公園可能要開始收費,內政部希望能夠透過收費機制,改善近期的低價陸客團,吸引優質的國際觀光客,促進國內的觀光產業發展。
▲處處收費?內政部研擬,國家公園收百元。
據內政部規劃收費標準方面,團體票採「一票到底」的聯票制度,遊覽車及中型巴士入園也得要收費,大型客車收費3000元、中型客車1500元,小型車則要300元;個人票收費100元,據點聯票200至250元、優待票半價;至於軍警消人員、未滿18歲、身心障礙及其陪伴者、低收入戶或65歲以上長者、國家公園志工等,皆採優惠票或免費。
國家公園開始收費後,一家4口開車上山至陽明山遊玩,可能必須比現在多付100到300元;但若玩透透卻沒買聯票,最貴可能得要多花3000元;另外,本來一家4口墾丁鵝鑾鼻公園玩,只要花費門票160元,但漲價後至少要花1040元,不少民衆痛批,實在太誇張、政府根本在搶錢。
國家公園預算超過19億,綠委批評每位國人最少都分擔了100元的費用,現在還要另行收費,遊客等於是被剝兩次皮;可是也有陸客體諒內政部的收費機制,但希望別收費太昂貴,不然恐怕沒有遊客想去觀光,對當地觀光也會有一定的衝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在22日邀請內政部長李鴻源與交通部報告「我國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維護工作及收費標準規劃」並備質詢;內政部國家風景區收費標準規劃報告指出,國家公園收費預計未來每年總收益合計約2億7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