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內線僅開76 警痛批「不取締不行」 4萬網嗨翻:太英明

國道警察局日前在臉書分享,有輛小貨車行駛國道內線僅行速76公里,不開罰實在對不起其他用路人。(翻攝自臉書《國道公路警察局》)

駕駛人要注意!國道公路警察局日前在臉書粉專發文,呼籲駕駛人不要在內線當烏龜車,先前有輛小貨車在最低速限100公里的路段,僅行速76公里,貼文表示,「不取締你對得起大家嗎」,掀起網友共鳴,直呼開單的警察真是英明。

國道公路警察局5日貼文分享違規案例,一名小貨車駕駛行經最低速限100公里的路段,於內線車道行速76公里,低於速限24公里,而該車前方毫無車流堵塞,因不明原因龜速行駛,造成後方車輛塞爆,大排長龍。

國道公路警察局貼文指出,後面的車輛被堵到天荒地老,不取締實在對不起大家,還表示,國道攝影師天天上工,盼請民衆天氣熱多喝水,慢速車不要佔用內線車道,搞笑表示,「我很乖我不當路隊長,跟上車流保持安全車距」。

國道警察局貼出民衆於內線龜速行駛,遭開罰的案例,呼籲其他用路人別成爲路隊長。(翻攝自臉書《國道公路警察局》)

貼文曝光後,引起逾4萬位網友討論,不少網友行駛國道都遇過內線龜車,紛紛大讚警察罰單開得漂亮,「快車不一定是車禍兇手,很多都是慢車引起的,開慢速車的人真的很自私,紅單開起來」、「這個太好了!一臺車耽誤數百臺車的時間……太可惡!」、「個人感受~路隊長比超速更可惡」、「開單的警察真是英明」。

實際上,國道內線車道爲超車道,根據路段設有不同的最低速限,以國道一號舉例來說,約155公里處(大安溪橋)以北,速限爲100公里,155至356公里處(楠梓交流道)則爲110公里,256公里以南爲100公里,若用路人行駛於內側車道低於最低速限則可依循法規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