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口取締「行人不走斑馬線」!店家提醒客人 竟遭警嗆:妨礙公務

記者趙蔡州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枋寮臺1線有一個路段經常出現行人穿越馬路違規未走斑馬線,一名餐廳業者日前好心客人不要任意橫越馬路,卻遭正在值勤的警員激動告誡「這樣妨礙公務、妨礙開單,以後要每天來」,讓他相當傻眼。對此枋寮警分局表示,店家無妨礙公務行爲,對於員警執法時的情緒性迴應,他們會持續要求改進。

門口在取締行人不走斑馬線,店家好心提醒客人:「要走斑馬線」,竟然遭警員嗆聲。(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店家好心勸客人,竟然被警員告知「這樣是妨礙公務要送辦。」(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店家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表示,屏東朋友要注意了,枋寮地區臺一線只要沒有斑馬線,就不能過馬路,「警察大執法,我們看到要來我們店裡吃飯的人,請他們不要過來,揮手請他們離開(走斑馬線),就被警察告知這樣是妨礙公務要送辦,這樣妨礙他們開單,以後要每天來。」

原PO最後說,「請各位屏東的朋友們多多注意,過馬路一定要走斑馬線,已經沒辦法在警察來的時候請你們別過來了」、「目前只能積極的請地方幫忙畫斑馬線」、「斑馬線距離分隔島缺口,Google地圖顯示爲200公尺。」

▲枋寮警分局表示,警員執法時的情緒性迴應,他們會持續要求改進。(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對此,枋寮警分局26日表示,本分局員警在巡邏時發現,本案地點用餐時間有多名行人穿越臺1線,由於該路段車流量大,且車速較快,以致險象環生,員警爲維護交通安全,因此立即在該處制止。

針對店家的說法,本案民衆請來店顧客勿任意跨越道路,並無具體妨礙公務行爲,對於警員執法時的情緒性迴應,本局會持續要求改進,另該處距最近路口超過100公尺,如有違規事實適用錯誤部分,本分局將主動依法撤銷。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行人穿越道路,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