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一原正縣級幹部被提起公訴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黃嫺

據貴州檢察消息:近日,貴州省六盤水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胡光汝(正縣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經貴州省六盤水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六枝特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六枝特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光汝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覈實了相關證據,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六枝特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胡光汝利用擔任六盤水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六盤水市農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胡光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單位公款,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胡光汝身爲國有公司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