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一公司原副董事長被提起公訴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陳雋逸

金沙縣人民檢察院消息,日前,貴州金沙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吳章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由金沙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金沙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吳章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金沙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吳章利用擔任貴州金沙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等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國家資金,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吳章利用擔任貴州金沙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