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揪合資買房!她付完460萬坐等分潤…聽「這句話」傻了 怒告詐欺討本金
▲女子聽信好友的話,投資460萬買房坐等分潤未果,怒告詐欺。(示意圖/非本案房屋/免費圖庫pakutaso)
新北一名莊姓女子與薛姓女子是多年好友,2012年間莊女假藉投資買房名義,向薛女稱「轉賣後利潤會均分」,使對方陷入錯誤,付了460萬元,隨後卻遭薛女發現,實際上並未投資,薛女因此報警提告並求償。刑事部分,莊女被依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4月確定,民事部分,新北地院日前則判莊女要賠4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莊女向薛女供稱,兩人一起出資買900萬多元的房屋A,到時候由莊女負責管理房屋,找到時機來轉售,再平分利潤,協議後薛女便陸續拿出400萬支票、提領10萬、50萬的現金給莊女,怎料在這之後,莊女雖稱房屋賣掉,薛女想討回原本的460萬並清算獲利時,莊女又改口稱,錢全拿去投資另一處房產B、23個車位,被要求拿出投資資料,藉故推諉且避不見面,薛女認爲自己受騙,氣得提告好友詐欺!
莊女以書狀聲明辯稱,當時確實有另外投資別的房產,她是因爲忙於搬家,資料一時找不出來,後來有找到買房子匯款的資料,已提出於高院,強調是薛女誤會她沒拿錢去買房子,另外莊女不同意賠償,她表示,事後有告知薛女房產B以及23個車位此案有問題,目前仍在訴訟當中,薛女也有同意不再投資,聲請駁回告訴。
不過,新北地院認爲,莊女先前刑事部分已確定遭高院判刑1年4月,再加上勘驗存摺明細等資料,認定薛女主張的爲事實,莊女說詞顯屬無據,因此最終判莊女償還原本的460萬元給薛女,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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