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股臨會鬧雙胞 馬堅勇團隊支持率過半

光洋科市場派與公司派原訂在12月24日和27日分別召開股臨會,惟經商業法院裁定不論是12月24日或是27日的股東臨時會都不準召開,市場派獨董吳美慧率先發布停開12月24日擬召開的股臨會,惟支持馬堅勇的股東仍決定到場聲援公司派,會中股東除當場推舉黃啓峰爲臨時代理主席,也出示從各地徵求來的股權股數。

經現場統計,支持馬堅勇團隊的股數不含電子投票股數就達到320,200,808股,佔總發行股數的54.09%,支持率已過半。

黃啓峰強調,吳美慧聲稱不召開24日股臨會是基於尊重法律而配合取消,但從實際股東投票率來看,馬堅勇團隊的高支持度,纔是讓臺鋼知悉毫無勝算、吳美慧趁法院下禁止令前,順勢取消股臨會的原因!

黃啓峰強調,股東會之召集是極爲慎重之事,吳美慧在數萬名股東已接獲開會通知,並已完成相關征求、委託作業,以及多數外資法人股東已行使電子投票之權利後,在沒有法院執行命令之狀況下,擅自撤銷召集,無異是視股東會之召集如兒戲!

黃啓峰也對臺鋼集團提出呼籲,重申既然臺鋼會長謝裕民已經公開表示「對光洋科的投資是財務性投資」,與其阻撓12月27日由獨董吳昌伯召集的股臨會,不如撤銷假處分之保證金,讓12月27日股臨會如期召開。由股東展現意志,選出一個具代表性的董事會,讓公司早日重回穩定的經營狀態。

光洋科市場派則將主場擺在公司派預訂在27日召開的股臨會上,24日特別找來輔仁大學法學院長郭土木及文化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志誠等學者背書,強調光洋科公司派27日硬開股臨會決議自屬無效。

郭土木指出,參照最高法院見解,吳昌伯屬喪失召集權,召開股臨會依法無效,王志誠也認爲,獨董罔顧法院命令召集股臨會,決議當然無效,經濟部不得予以變更登記,否則嚴重破壞司法威信,人民將無所適從。

至於吳昌伯召集股臨會的股代宏遠證、徵求人中信銀及國票證、電子投票平臺集保公司,是否仍應配合召集?郭土木則表示,法律許可的事業應遵守法令及法院裁定,證券業和集保不應配合違法程序召集股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