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錦囊/遵法是經營底限

法律爲國家社會治理的基石,而法治則是確保多元利益共存的社會機制。遵守法令(abidance by rule)指的是在現行法律許可的框架與範圍內,從事商業活動。

人民遵守法令,個人權益得以保障,社會秩序穩定;企業遵守法令,公共利益得以確保,百工百業永續發展。因此,遵法是民主社會的基本素養,也是企業永續經營的首要指標。

由於銀行業以收受社會大衆資金爲主要營運模式,扮演金融市場資金供給者與需求者間的橋樑角色,因此,銀行業經營的良窳,直接影響國家金融的發展與穩定。正因如此,銀行業向來是一種高度講究信譽及高度監理的行業,是故遵守法令對於銀行業的經營管理而言,更是最後一道不得逾越的商業道德底線。

以下提出三個遵法階段目標:

一、短期目標:建立遵法觀念

各行各業都必須提升從業人員的法治觀念,將「遵法觀念」深植全體員工心中,以期發揮潛移默化的效果。例如企業透過定期舉辦法治教育,宣導相關法令與舞弊案例之研討,一來可增進從業人員對於相關法令的知識與素養,二來可達到遏阻犯罪衝動的產生,提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非分之想終將是白忙一場,到最後落得身敗名裂,故凡事應三思而後行。

二、中期目標:落實遵法作爲

落實是日常習慣及作業的點滴累積,遵法的精神與理念,應確實落實在商業經營的具體行動上。例如企業管理制度之訂定,應適度納入職業道德規範。而非全以獲利爲目標,助長員工追求個人的金錢獎勵,而忽略客戶應有權益之歪風,進而引發金融風暴,諸如雙卡事件、雷曼事件及TRF事件等,其所造成社會的傷害,至今仍歷歷在目。

三、長期目標:內化遵法精神

期望能夠「內化於心,外顯於行」,將遵法內化爲組織文化的一部分,共同形塑出一股遵法的風氣,最終落實在全體員工的職務行爲上。例如企業花費巨資,製作精美的永續發展指標(ESG)文宣,卻私下苛扣員工的加班費,或是偷埋暗管排放廢水等,這種只重表面功夫的案例,屢見不鮮。

遵法觀念必須由上而下,才能上下一心,否則終究淪爲空談。我國過去多次發生銀行遭掏空進而倒閉事件,均爲血淋淋的案例。

經營管理階層更應以身作則,例如正新輪胎創辦人羅結家族誠實報稅,不僅傳爲美談也樹立典範。新世代的管理者,應確保企業在追求經營績效的同時,也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令的管理精神,畢竟不從事違反法律的商業行爲,纔是企業能夠存續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