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暴行犯上」不同於民眾打架 軍、檢皆認為應從重量刑

軍人平時犯法移送普通法院審理,有人憂心義務役期延長到1年,違法、違紀事件可能增加,部隊暴行犯上獲輕判衍生的問題會更嚴重。基隆地檢署檢察長李嘉明說,重大軍法案件會促請法院從重量刑;主任檢察官陳照世建議軍方可出席法院庭審,陳述軍中暴力行爲和一般民衆傷害案件不同,供法官量刑參考。

軍事審判法2013年8月修正後,軍人非戰時犯法移送普通法院審理,「暴行犯上」輕判問題引發部隊關注。義務役延長爲1年實施前,國防部曾向檢方說明部隊領導統御現況,希望檢方嚴辦暴行犯上、抗命等軍紀案件。

基隆地檢署表示,最高檢察署指示辦理重大軍法違紀案件,應隨時與軍事機關保持聯繫。基隆地區「檢察與軍事機關業務聯繫會議」,昨在基隆海軍131艦隊會議室召開,由李嘉明和與131艦隊長薛柏洋少將共同主持。基檢、131艦隊和海軍基隆後勤支援指揮部、陸軍第6軍團指揮部、基隆市後備指揮部、憲兵第205指揮部、基隆憲兵隊、三軍總醫院基隆分院等單位派員參加。

李嘉明在會中表示,基隆地檢署已成立軍法專組,與轄內軍事機關建置聯繫窗口,確保雙方溝通無礙。檢察官辦理軍法案件,應考量案件對國軍領導統御的危害,縮短偵辦期程,並針對重大軍法案件,促請法院從重量刑,檢軍共同維護軍隊紀律及國家安全。

薛柏洋對於檢察機關重視並支持國軍紀律維護表示感謝,他說,軍紀維護仰賴司法機關與軍事機關共同合作,雙方應隨時保持聯繫,未來透過聯繫會議增進雙方彼此瞭解,建立互信,妥適因應處理各類軍法違紀案件,共保國家安全。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照世、基隆憲兵隊長邱偉華在會中提出工作報告,陳照世說,軍法案件主要有暴行犯上、抗命、聚衆鬥毆、侮辱長官等類型,並分別提醒軍方應注意事項。就軍人逃亡案件,軍方應迅速檢附相關事證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適時發佈通緝。

發生重大軍法違紀案件,經檢方偵查起訴,法院開庭審理時,除了檢察官出庭陳述,陳照世也建議當事人或部隊代表出席,向法官陳述犯罪對軍隊領導統御造成的嚴重影響,官兵暴力犯下和一般民衆發生衝突不一樣,共同促使從重量刑。

邱偉華表示,憲兵隊作爲軍事機關與地檢署間的橋樑,將持續協助軍法案件完善處理。檢、軍與會人員也在會議中,就軍事紀律議題、實際案例、遭遇困難等狀況對話討論,凝聚共識,共同捍衛軍事紀律,守護國家安全。

基隆地檢署和基隆地區部隊召開業務聯繫會議,希望透過檢軍意見交流凝聚共識,共同維護軍隊紀律及國家安全。記者邱瑞傑/翻攝

基隆地檢署和基隆地區部隊召開業務聯繫會議,基檢人員參訪海軍艦艇,更加體認軍紀及國防重要性。記者邱瑞傑/翻攝

基隆地檢署和基隆地區部隊召開業務聯繫會議,希望透過檢軍意見交流凝聚共識,共同維護軍隊紀律及國家安全。記者邱瑞傑/翻攝

基隆地檢署和基隆地區部隊召開業務聯繫會議,由基檢檢察官李嘉明(左)、海軍131艦隊長薛柏洋少將主持。記者邱瑞傑/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