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應預防高氣溫作業風險 勞動部去年共開罰15萬元

職安署提醒僱主應注意避免違反戶外工作危害。(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臺灣已經入炎夏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指出,對從事營造業廣告招牌吊掛、電線杆維修、外送及道路作業等戶外作業者,應採取遮陽或灑水來降溫、增加工作中的休息頻率、提供充足飲用水、並調整作業時間避開高溫時段等熱危害預防措施,以避免誘發熱疾病;另根據職安署統計,去年共有3件經複查後仍未提供勞工飲水陰涼休息場所等,共開罰15萬元。

職安署表示,由於每年夏天因戶外作業發生熱疾病事件時有所聞,因此特別提醒事業單位,勞工若須要從事戶外作業,絕不能輕忽危害風險,確實做好熱危害預防措施,以保障作業安全,例如本(110)年7月11日桃園餐廳在進行頂樓水塔清洗時,發生1名勞工因中暑暈眩而摔落水塔底部的意外事故所幸經警人員救援並給予補水休息後,已無大礙

此外,由於臺灣夏季天候溫溼及悶熱,僱主也應視勞工原有之體適能,實施熱適應訓練並適當調配其戶外作業時間,以確保勞工對溫溼度變化耐受力,同時建立夥伴互護機制,作業勞工彼此互助、監視或由監督者隨時觀察,如有身體異常狀況可立即應變。

職安署也提醒,而勞工朋友也務必記得「多喝水、多休息、要遮陽」,確保炎夏作業的安全與健康;事業單位如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採取熱危害預防之各項安全衛生及應變措施,致勞工罹災者,將依法查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