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縣將遺產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動產非公證繼承

“咱們縣裡出臺的這個遺產管理人制度真的太人性化了,我們辦理這次房屋繼承不僅省時省力,還節省了一筆公證費用!”。

近日,餘女士在固始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以遺產管理人形式順利辦結了某處不動產非公證繼承登記業務,十五個工作日公告期滿無異議後,餘女士領取了新的不動產權證書。

餘女士的丈夫沈某於2018年去世,二人育有一子,沈某的父母均先於沈某去世。由於沈某生前未留下遺囑。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瞭解情況後當即提出可以由余女士和兒子共同擔任遺產管理人,通過遺產管理人的方式辦理房屋繼承,餘女士母子欣然同意,最終順利完成繼承登記手續。

去年以來,爲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升繼承人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便利度,固始縣自然資源局印發關於《遺產管理人辦理不動產非公證繼承登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對遺產管理人在不動產非公證繼承(受遺贈)登記過程中的適用範圍、申請主體、申請材料、審查要點、工作流程、登記時限等進行了明確,遺產管理人可依法申請查詢被繼承人名下不動產情況,收集不動產繼承材料,組織全部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辦理不動產非公證繼承業務。

該舉措是固始縣不動產登記中心貫徹落實省市優化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推出的一項新舉措,優化了以往非公證繼承登記工作流程,強化了遺產管理人依法履職盡責,有效避免因遺產繼承引發的家庭矛盾和民事糾紛,提高了不動產類遺產繼承登記效率,維護了遺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下一步,固始縣自然資源局將聯合相關部門繼續在遺產管理人操作指引、遺產管理人名單庫建設等方面深化合作,讓固始的非公證繼承登記工作做到更合法、更專業、更及時,爲優化固始縣營商環境提供優質的登記服務和登記保障。(通訊員:曹陽 胡宏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