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市民願生樂養 竹市生育津貼補助提高至3萬元

新竹市政府推動「生育津貼雙倍補助」生育津貼補助升級至3萬元,確定拍板實施,圖爲生育好禮示意圖。(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傳真)

新竹市政府推動「生育津貼雙倍補助」,確定拍板實施,2024年1月1日(含當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只要其父母之一方連續設籍新竹市滿1年,即可至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請領生育津貼,每胎補助3萬元,盼能減輕市民育兒負擔,提升生育意願。

市府民政處指出,新竹市雖爲全國幼年人口比例最高的縣市,但2022年的出生數3052人,亦低於死亡數3063人,總生育率僅剩0.97,平均每位育齡婦女一生生育不到1個孩子,竹市今年截至11月出生數2508人,相較去年同期出生數減少289人。

爲提振低迷的生育率,市府積極爭取生育津貼補助升級,新竹市長高虹安指出,竹市的生育津貼補助額度多年未調整,目前首胎補助1.5萬元,竹市補助金額低於15個縣市,其中已有6個縣市實施每(首)胎補助3萬元(含以上)。加上物價飛漲、生育成本不斷增加,竹市首胎出生數從2018年的2006人,2022年降至1548人,市府積極爭取提高生育津貼,每胎提高補助至3萬元。

高虹安也表示,若僅單純加發生育津貼,確實無法緩解少子女化問題,市府也積極規畫推行0到6歲市府養政策,啓動凍卵補助、放寬好孕專車搭乘條件、持續發放育兒津貼及加碼托育補助、開辦夜間及假日臨託、提供準公共化托育人員健檢補助及托育人員久任獎金,以及公共化教保服務增班等,盼成爲爸媽堅強後盾,打造竹市成爲願婚、敢生、樂養的幸福城市。

民政處也補充,這次生育津貼發放作業要點修正重點,除了加倍發放生育津貼每胎3萬元,市府還針對符合本要點申請資格(設籍竹市滿1年)的申請人如因死亡、失蹤或受監護宣告而無法提出申請時,增訂得由新生兒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的規定,維護市民權益。